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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14种行为将被视为“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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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RMOiVl 发表于 2009-10-12 20: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安徽)教育部门获悉,我省(安徽)目前正在明确教师的职责,其中有14种行为将被视为不符合教师这一职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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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除了教书育人这些显而易见的职责外,对于一些社会上关注或是争议的行为此次也做了明确规定。针对去年的“范跑跑”事件,新的教师职责里包括“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针对一些体罚事件,此次明确了“不偏袒、歧视、讽刺、挖苦、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考虑到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规范里规定“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考场”。针对老师校外补课的现象,规定“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除了在教学上为人师表外,教师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张晓嵘)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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