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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制订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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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cntgm 发表于 2009-10-12 2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合肥10月12日电(记者熊润频)针对数据统计中虚报、瞒报等违法违纪行为损害统计的权威性,安徽省统计局、省监察局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将严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安徽省政府统计机构和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并依照规定的管辖权限做好案件的移送。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移送而不移送、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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