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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黑嘴汪建中吐巨款 2.5亿最大罚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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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高GO 发表于 2009-11-20 15: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向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扣划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中2.5亿余元钱款。证监会虽然早在去年底就开出罚单,却因没有执行权而一直无法实际履行。
证监会认为,汪建中在公开推荐前买入证券,在公开推荐后卖出该种证券,通过或意图通过市场波动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通过这种违法交易行为而获取的所有利益应当被认定为违法所得。而且北京首放发布的咨询报告,对投资者有比较广泛、重要的影响,汪建中的行为充分说明他存在利用北京首放的推荐来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判断,进而影响所推荐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既有主观故意,又有操纵行为。
2008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对汪建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此外,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被撤销,汪建中也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对于处罚决定,汪建中没有提出行政诉讼。在该决定书生效后,汪建中没有缴纳罚没款,证监会将其账户资金予以冻结,向西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此案标的巨大、在业内影响较大,法官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并找到汪建中本人。汪建中对处罚决定都没有提出异议,但是由于资金被冻结,他也无力缴纳罚没款。
汪建中实际控制的账户多达20余个,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法官亲自到各家银行和证券营业所办理扣划手续,经过近两周的紧张工作,使此案顺利执结。
目前,这笔2.5亿余元的罚没款已上缴国库。证监会专门发来感谢信,称赞法官为确保国家行政罚没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作出的贡献。在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中,记录了汪建中操纵市场的全过程。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北京首放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报告,并提供给东方财富网、新浪网、搜狐网、全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或刊载。而在北京首放发布这些投资建议时,汪建中参与其中。
借推荐股票之际,汪建中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证券市场。汪建中以上述方式买卖的证券包括“工商银行”、“*ST夏新”、“五粮液”、“中国铝业”、“中国石化”、“万科A”等38只股票和权证,累计净获利1.25亿余元。
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汪建中认为,印花税下调、盈利大增等利好导致股票、证券上涨,收益应当是其合法所得。(孙莹)
·小散,当提防各种黑嘴
·汪建中:从名嘴到“黑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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