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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窗口”建设 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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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喊包 发表于 2009-11-21 00: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就是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人民法院实行一个窗口对当事人服务后,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使当事人到法院后,再也不需要问东问西,跑上跑下,只要在一个立案大厅里,就可以问清楚诉讼的相关知识,就可以搞明白打官司的程序,就可以办妥一切诉讼手续,不但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也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及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和愿望,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和“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原则。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着力点。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呈多样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当事人到法院除了进行诉讼外,还要进行法律咨询、进行申诉信访、咨询矛盾纠纷解决的其它途径等;人民法院除了正常的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外,还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答疑解惑、帮助当事人选择和提供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和途径,开展诉讼引导、加强风险提示、促进调解和解,加大司法救助,尽最大努力为涉诉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从而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诉说委屈、缓和矛盾、了解法律、理性选择解决纠纷方法的重要场所。人民法院通过立案信访这个窗口,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文明、周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以达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目的。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是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个标准的客观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对人民法院来讲,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判断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根本标准。但实现这个公平与正义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上,它同时也体现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上。其中,立案信访接待窗口建设就是能充分体现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法院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办案流程公开、办事手续简化、工作程序规范,“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窗口,无疑就是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要求,同时它也是为确保实现实体公正,在程序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左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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