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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阳:驻外外交人员法将对我外交事业发展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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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 发表于 2009-11-27 15: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26日接受采访时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驻外外交人员法必将对中国外交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谈到驻外外交人员法的重要意义时,乔晓阳说,驻外外交人员法是建国60年来首部针对驻外外交人员的专门立法。2005年出台的公务员法虽已将驻外外交人员纳入调整范围,但外交工作和驻外环境的特殊性都决定了驻外外交人员在职责条件、义务权利、管理保障等方面不同于国内公务员,确实需要制定一部单独的法律。
乔晓阳强调,这部法律并不仅仅是一部规范某一特殊公务员群体日常管理的法律,其立法依据首先来自宪法,涉及到如何落实宪法规定的外交人员衔级制度和我国外交人员管理体制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乔晓阳说,法律的出台既是落实宪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驻外外交人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建设高素质驻外外交人员队伍的战略举措,必将对外交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部法律能够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出台,更具有特别的历史意义。
乔晓阳说,驻外外交人员法是一部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在立法过程中,他本人比较关注法律所涉及的一些宪法性问题,比如外交衔级制度、特命全权大使等等。
乔晓阳说,我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的职权。驻外外交人员法以此为依据,创设了体系完整,层次分明,既体现集中统一原则,又符合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实践的外交衔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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