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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法官”康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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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十分法 发表于 2009-12-9 13: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时候,有人想到了一个人——康伏海,宁夏红寺堡开发区一个回族农民。从数百公里外紧急调来后,康伏海用了不到半天时间,说服了死者家属及群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掩埋遗体,回到家乡。
康伏海是谁 
康伏海,回族,38岁。他是一个农民,但他还有很多身份: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委员、伊协常委,吴忠市政府监督员,红寺堡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其实,诸多身份或者说是荣誉的背后都源于他有一种特殊能力:调解民事纠纷。仅2008年一年,他一个人就调解300余起民事纠纷。
今年,半月谈记者两度采访康伏海本人,深深感受了康伏海的调解能力。
康伏海本是同心县人。同心缺水,有个地方名字就叫“喊叫水”。30岁前,他居住在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同心县新庄集乡田圈村。因为家里穷,康伏海做上门女婿时,住的还是一孔土窑洞。因为穷,乡亲们吃个水,照个明,甚至拔个草,都要你打我闹,非弄个鸡犬不宁不可。有件事过去了好多年,仍然烙印似的留在康伏海的记忆里。一个小孩到邻居地里拔草,结果两家人打得不可开交。当时,村里连个调委会都没有,鸡毛大点的事,一直闹到法院才算平息下来。
康伏海是个热心肠,邻里纠纷他总是站出来调解。由于威信高、会讲道理,一来二去成了调解纠纷的专家,远近闻名。
2006年9月的一个夜里,长山头风力发电场两帮民工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召集人手,拉开了械斗的架势。正在地里浇水的康伏海接到电话,立马赶到现场。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中,康伏海费尽口舌,依法依理劝说双方民工疏散后,已是凌晨两点多了。
拖着疲惫的身子赶回地里,妻子抱怨说,这一来一去70多公里路,你自己垫上油钱不说,还耽搁得地里的水也浇不上,你到底图个啥?
这时,乡亲们也问:老康,你不好好种自己的庄稼,干吗要为“三姓旁人”的事情整天忙活?
“我是一个回族农民。在乡亲们眼里,农民不好好种地,却偏要跑到人家法院当个调解员,到底图个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每当有一个纠纷被我调解好了,我的心里特别充实、愉快。”康伏海说。红寺堡地区群众纠纷很多。由于移民来自不同地区,民情较复杂,因此,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相邻权、损害赔偿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纠纷特别多。加之红寺堡又是一个面积2000平方公里的新建开发区,活跃着很多外来投资者和务工人员,因各种利益冲突导致的矛盾纠纷接连不断。红寺堡法院自2002年以来,受理案件的数量平均每年以81.48%的速度递增。
屈指算算,搬到移民开发区8年间,康伏海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就有500多起。“我知道,选择调解民事纠纷这差事,是最麻烦、最难干、最受委屈的活儿。自己吃点苦,受点累没什么,只要能换来乡亲们之间的和谐和社会安定,值得。”康伏海对半月谈记者说。
  康伏海在法官编外
2008年初,红寺堡法院聘请康伏海为特邀调解员。由于法院经费有限,只能给调解员一些补贴,每成功调解一个案子,补贴大约100元。法院专门安排了一大间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室,还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话、电脑、饮水机以及相关的法律书籍和报刊。
自从当上法院特邀调解员后,康伏海便和法院的干警们一样,一同上班、下乡,办理案件,院长和干警都亲切地称老康是法院的“编外法官”。基层法院审理的大多是家长里短的案件,为了二三百元的纠纷抑或是小小的家庭纠纷,康伏海都和法官一道数次往返四五十里,不厌其烦地调解。
去年春天,康伏海受法院委托调解一起家庭纠纷案。当事人双方是夫妻,他们为种地发生矛盾,丈夫一怒之下打了妻子,妻子便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还引起双方家族间的对立。这本是一件小案,却因双方都在气头上各不相让。
康伏海先做双方族人的工作,再批评教育男方,他对男方说:“你媳妇要求套种玉米,还不是为了提高产量,为了你们这个家吗,你咋能动手殴打夫人呢?你必须去赔不是,把她从娘家接回来。”随后又反复做女方的工作,经过劝导,妻子的气也渐渐消了,主动到法院撤回了诉状。
今年4月,红寺堡镇兴旺村村民买某向法院起诉邻村村民李某,要求返还丢失的一只山羊并赔偿损失。
康伏海与一位法官去送达应诉通知并协助调解,李某称山羊是自个跑到他家羊群里的,他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羊。现在他已饲养了18个月,若要返还,原告买某就要支付饲料钱。此案经过康伏海十多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支付260元饲料款后返还羊只的协议。履行协议时买某拒绝前往李家牵羊,不得已,康伏海又把山羊送到了买某家。2008年冬季的一天,金某驾车撞伤童某被起诉后,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四处躲藏,致使法院的开庭通知不能送达,而原告又不断闹访法院。康伏海参加了该案的合议庭,并调解这个案件。他利用熟悉当地人的优势,主动去寻找金某,很快在70多公里外的同心县找到了被告。
此案经过9次调解,被告金某低头认错,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了原告童某的经济损失。
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李自荣说,2008年3月,法院聘任了4名特邀调解员,其中就有康伏海。想不到的是,康伏海凭着他的声望和贴近群众的语言风格,为法院成功调解了很多案子。之后,红寺堡法院先后增聘了61名调解员,使每个行政村至少达到1名,调撤结案率大大提高,实现了“定纷止争”的办案目的,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黄会清)
编后:当前,许多地区法院受理案件出现井喷式的增长,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不仅法官不堪重负,纠纷久拖不决也导致矛盾加剧,给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隐患。有的案件即使经由法院判决,法律与传统习惯、道德、情理之间的差异,导致案结而事难了。康伏海让人们看到了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上民间社会参与的巨大空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康伏海是一个社会和谐的种子,他的存在,使“公道自在人心”的老话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现实。我们期盼民间草根社会涌现更多“康伏海”,这样,社会和谐的成本必然越来越小,和谐空间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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