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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硕鼠”杨彦明伏法 6500万赃款下落成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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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bo 发表于 2009-12-9 13: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年51岁的杨彦明是北京人,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该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万余元,并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多次指使本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共计侵吞376万元。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2000年8月至12月间,杨彦明以虎坊路营业部需变更经营场所另租场地为由,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购买北京一商业用房,并出租给营业部使用。此后,杨彦明将营业部一次性支付的三年房租款中的1210万元,以及再次从营业部转出的公款1300万元,共计2510万元归还给营业部。至此,杨彦明挪用公款2480万元。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
此外,2003年11月,杨彦明被免去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职务,调往公司总部工作。他利用工作尚未交接完毕、仍负责部分资金运作的职务便利,以需要运作资金为名,于同年11月至2004年3月,多次指令他人为其从营业部控制的资金账户内提出公款共计60万元,用于他个人期货经营。案发前该款已退还。
根据上述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杨彦明贪污公款共计6912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2540万元。
2005年12月,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彦明死刑。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他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详细报道·
后悔曾“自杀”让事情败露 6500万赃款下落之谜仍未解开

北京晚报: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其人生的列车于今天(8日)上午到达终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在今天上午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6500万元赃款下落不明。
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记者获悉,杨彦明已经身患心脏方面的严重疾病,近段时间在抢救治疗中。昨天(7日),按照死刑犯刑前会见的安排,他的两个姐姐前去急救中心会见了杨彦明。案发前,杨彦明已经和妻子离婚,昨天其妻子没来会见。
这个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一审死刑、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判死刑、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其能否免除一死,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他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关注,缘于6500万的赃款下落不明。今天临刑前,他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详细
忠告证券从业者洁身自好(图)
中国法院网:在法院作出判决后,杨彦明曾接受记者采访,在谈到对现在的证券从业者有什么忠告时,杨彦明说:“要洁身自好,不要太看重业绩,要有一种好的心态。”>>详细
“这几年辛苦你们了,没少给你们添麻烦。”
新京报:杨彦明在死刑执行文书上签字画押时还咧开嘴笑。在被两名法警带出法庭时,他突然转身对检察官说:“这几年辛苦你们了,没少给你们添麻烦。”
据悉,被带到刑场,杨彦明仍面带微笑。>>详细

杨彦明被验明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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