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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5环交通事故"440万索赔案开庭 被告互相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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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穴来风 发表于 2009-12-10 09: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8日),造成七死一伤惨剧的东五环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在朝阳法院审理。5名死者的家属向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实际车主、肇事司机刘平以及保险公司索赔440余万元,但参诉的被告均推脱责任。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没有提起诉讼,只是旁听了此案。
庭审 440万赔偿没人敢认
昨日,被告席上只出现了3名被告的代理人,作为第四被告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任丘支公司并未派人出庭,一时间引起了旁听席上的议论。主审法官立即作出了说明,保险公司虽然没有出庭,但递交了民事答辩状,认可事故事实,并愿意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在随后的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举出了十几项证据,除了个别证据遭到质疑外,3名被告代理律师均表示认同。但对于究竟是谁应负主要赔偿责任,3名被告律师各执一词。
事故车主所挂靠的运输公司认为,挂靠公司与挂靠车主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但不是无限责任关系,只应该在利益范围内进行赔付,主要赔付责任在于车主和司机。而车主的代理律师认为,司机为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司机刘平的代理律师认为,刘平和车主为雇佣关系,刘平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故,而且不是主观故意造成,所以,应该由车主和挂靠公司负主要赔偿责任。
对于被告方的观点,原告代理律师李振江认为,挂靠公司作为机动车的登记方,在挂靠人的经营中获得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车主和司机负连带责任。昨天此案没有宣判,两星期后将继续审理。
现场 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旁听
事故中的另外两名死者的家属昨天只出现在旁听席上。据了解,他们这次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死者郭先生的儿子郭佳岐昨天听得格外认真。他告诉记者,因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保全财产的抵押金,所以只能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妈妈没有工作,事故发生后得了抑郁症,我还在上大学,家里基本没有收入。”
而另外一名死者周先生的哥哥表示,之所以来听庭审,是想先看看情况再说,“我弟弟家也很困难,赔偿金不会太少。”他表示,现在还不方便透露更多。
  追踪 已支付近80万赔偿
5名死者中年龄最小的是25岁的张先生,刚刚大学毕业两年,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均已年逾半百;司机谭先生的女儿今年7岁,小儿子还不满一岁。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亲人的罹难使得他们生活面临困难。对于如此庞大的数额,3名被告均表示将尽最大能力进行赔付,但目前无法拿出这么一大笔钱。
据记者了解,肇事货车和挂车是分别投保的。事故发生后,挂车的保险公司已将62万元保险赔款汇到朝阳交通支队账户中,用于支付5名死者的丧葬费。而另一方的保险公司并未支付保险赔款。
据李振江介绍,目前,挂靠公司支付了5万元,车主李令洪拿出了7.4万元,肇事司机刘平支付了1万元。
  建议 律师呼吁重大事故国家救助
“挂靠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车主和司机的家庭环境也很一般,很难掏出这么多钱来赔偿。”原告律师李振江说,死者家属很希望得到救助。
今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对死者家属而言没有任何帮助。“《办法》只是对于交通肇事中的伤者有帮助,但对于死者赔偿,却没有相应的体现。”李振江说,目前来看,很多重大交通肇事中,肇事者一般很难拿出巨资赔偿,造成了死者家属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局面。
李振江对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的理赔很关注。由于肇事司机张明宝现有财产无法足额支付赔偿,南京江宁区政府代为偿付300万元赔偿金。“这种特例虽然还无法复制,但应该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希望立法在这方面有跟进。”(记者 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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