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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警方遭数十人围攻多名警员受伤 已拘捕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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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 发表于 2009-12-10 09: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塘镇灵竹街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时,“交警进屋拉群众的车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多名群众被殴打致死致重伤”。
12月8日下午6时30分,横县警方在县公安局召开“处置‘12·1’阻挠公安机关执法事件”(以下简称“12·1”事件)情况通报会。
横县公安局局长杨理蛟进行了情况通报:12月1日下午3时许,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整治工作组到达石塘镇灵竹街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杨理蛟介绍说:“整个工作组共依法暂扣了24辆无牌无证摩托车,民警开始将暂扣的车辆开往灵竹派出所。下午3时30分许,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将在信用社门口的执法小组围住,要求民警将已暂扣的24辆无牌无证摩托车放行。在民警逐步撤离时,有人躲在人群后面不断地起哄,煽动闹事,并3次投掷石块、砖头、矿泉水瓶和垃圾桶等攻击执勤民警,导致部分执勤人员受轻微伤,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民用车辆的挡风玻璃损坏。”
在多次受到攻击的情况下,民警对3名仍不断向民警和执法队伍投掷石块的闹事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带到灵竹派出所问话。当退到灵竹派出所大门附近时,县交管大队带队领导指挥民警采取了临时交通管制警戒措施,并与当地派出所领导及村镇干部继续耐心做群众的解释工作。“但在少数闹事者的煽动和怂恿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仍然围堵准备撤离的执法队伍,他们搬来石块堵塞交通,阻止警车通行”。
下午5时许,横县公安局相关领导率附近派出所的十几名民警和保安公司的部分协警队员赶到现场后,开始对围观群众进行广播宣传,但围观群众不听劝告,少数闹事者冲过警戒线推拉执勤民警,一些外围的闹事人员又再度投掷石头砸向警车和民警。“民警采取措施,在街道两边拉起警戒带,但由于群众太多,且个别人从中煽动闹事,公安局领导迅速指挥民警对个别仍向民警投掷石块的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并疏散围观群众,保证警车及民警能够安全撤出”。观群众基本疏散,事态得到平息。民警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疏导依法传唤25名参与闹事的人员,至下午6时30分左右,民警、协警、车辆及外围人员全部撤出。
12月2日,被依法传唤的25名涉嫌阻挠民警执法的人员中,经县公安局法制教育和调查取证后,14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余人员因未满18岁或违法情节轻微,态度诚恳,未执行拘留。
杨理蛟表示,事件发生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交警进屋拉群众的车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多名群众被殴打致死致重伤”等信息,“此类信息是虚构和捏造的”。他说:“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参与执法活动的民警均按照要求依法文明执法、文明执勤,无违法违规的任何情形发生。”
经初步统计,在这次事件中,横县公安局有3名民警被石块击中致皮下瘀伤,一辆警车被砸致车表略凹陷及表面漆皮划伤,另有2辆过路的民用车辆档风玻璃被闹事人员用石块砸烂。不过,在通报会上,警方未公布14名被行政拘留人员的具体情况。
答问
“执勤人员没有不文明行为”
在通报会结束后,横县警方简短地接受了记者提问。
“所扣的车全部是违法车辆”
问:这次处置事件行动中有无群众受伤?
答:没有。
问:情况通报中提到的“不明身份的人”,他们的身份警方现在查实了吗?
答:我们带回来25个参与闹事人员,通过审查,其中大部分人是石塘镇的。
问:网上说民警闯到民宅中把摩托车抬走,这是否属实?
答:当天我们警方的执法活动都是在街道上,并且是在主要街道上。我们当天所扣的24辆违法车辆全部都是无牌无证摩托车。整个过程我们的执勤人员(包括民警和协警)没有进民宅扣押车辆、谩骂群众等不文明行为。走,情况是这样的吗?
答:当天是圩日,有些车在我们查扣的过程中,推到了旁边。但是我们是在(车辆)运动时就发现了他们,他们停下来了我们就过去(查扣)。有些群众可能有一定的误解。
问: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发生了“12·1”事件呢?
答:事情的整个过程,就是前面通报中我们介绍的那样。
问:这个过程持续了大概有3个小时,在网上的议论也有“冲突”的说法,为何持续了这么长的时间?
答:民警现场作解释、撤回来、进行交通管制,再有领导出面继续做思想工作,都需要时间,要耐心细致才行。后面进行强制措施,也需要细心,不能误伤群众,这也需要一个过程。
必要时需采取果断措施
问:通报中提到不明真相的群众被煽动,为何一下子他们就被煽动起来,在之前警方执法中是否有过不文明的行为?
答:(略有停顿)公安机关这么庞大的队伍,曾经被我们处罚过的人与对我们不满的人不少,被扣押车辆的人也会有这样的情绪。
问:网上关于“12·1”事件的帖子上有一些照片,照片中出现执勤人员与执法对象动手的场面。请你证实一下这些照片的真伪,并请介绍一下你们采取强制措施时的具体做法。
答:我们每一个执法行为都要看环境,当时人越来越多,出现危险的可能越来越大,必须采取果断的措施,该抓的要抓。不然场面很难控制。拖拖拉拉、碰碰撞撞这种现象肯定会有。
延伸
执法活动
应讲究方式方法
“12·1”事件发生后,石塘镇一些村民致电本报,称“执勤人员拿着橡胶棍,几个人打一个,有人在冲突中受伤”。一些村民表示,群众应该支持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但警方在执法过程中也应该注意方式方法。这些村民也承认,警方在执法的同时也在做宣传。
横县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说,在横县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比较多见,基层交警管理工作的压力也很大。在执法中,如何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值得执法部门思考。
横县公安局局长杨理蛟表示,在大的交通整治执法活动开始前一定要多做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行动的开始阶段要尽量采取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努力争取群众对执法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争取社会公众对交警部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另外,还要做好善后工作,对交通违法人员,在处罚的同时,应加强法制教育,减少矛盾,达到违法人心服口服的目的。
横县警方表示,今后还将在全县范围内继续进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重点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交通秩序混乱、群众意见大的乡镇。(记者段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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