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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回避涉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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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人生 发表于 2008-1-30 02: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虚拟背景1天使用权要价10元,有没有物价局批示?  网页上自称“购买”,腾讯公关部却称“物与物的交换”,究竟在回避什么?  本报为您再揭小企鹅背后的秘密。  <STRONG>“兑换”为何摇身成“赠送”</STRONG>  在腾讯的游戏大厅中,各种博弈类游戏都是以游戏币来下注的,最初,1元人民币=1Q币=10000游戏币。游戏币这种直接与人民币挂钩,直接导致公众对腾讯博弈游戏的质疑——这不就是在用人民币下注吗?  腾讯于今年7月刷新大厅,将游戏币与人民币“脱钩”,取消原来用Q币直接兑换游戏币的窗口,改为用Q币购买其虚拟商品,并“赠送”游戏币,所使用Q币与其“赠送”游戏币比率仍是1∶10000。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购买”的虚拟商品24小时后就寿终正寝,而“赠送”的游戏币却是永久有效的。  如果腾讯的博弈类游戏不涉嫌赌博,为什么面对公众质疑时,腾讯没有坚持原有游戏规则,而是迅速作出变通,这是否有避嫌的成分?! T: ]$ g6 a! m9 l" ?9 D

+ q" ]. d$ Z/ r    <STRONG>“购买”质疑声中变“交换”</STRONG>  12月8日,记者采访了腾讯公司公关部的郑晓波。  记者提出疑问,腾讯公司的一个虚拟背景的售价为10个Q币——即价值10元人民币,这是如何定价的?这种定价有没有物价局的批准?郑晓波当即表示要了解后,再给记者答复。  12月13日,记者就此问题再次致电郑晓波时,郑晓波表示,虚拟的背景是用Q币“交换”的,是物与物的交换,不是“购买”,所以不需要物价局批准。  但记者打开腾讯相关网页发现,Q币的获取方式为“充值”,这“充值”二字该如何理解?显然不是购买,而是人民币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就像手机充值一样。此外,在游戏币的页面上,网站公然表述为用“Q币购买下列道具”,这显然是将Q币作为货币使用——除了货币,还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购买”商品呢——腾讯此时并没有将Q币作为一种商品,这时将其称为“物与物的交换”显然很勉强。  无论怎么说,腾讯一个虚拟道具使用一天就得花10元人民币,这是没有争议的,那么这个道具使用一天是否值这个价?  省社科院经济学专家王维称:“如果这个虚拟道具使用一天的确价值10元人民币,那么就可以认为相应的游戏币是赠送的;如果根本不值这个价,则可以认为用户是以10元钱人民币辗转兑换游戏币,那就是一种变相兑换。值不值这个价,应由物价部门来核准。”  那么,用户到底是为兑换游戏币而购买道具,还是为购买道具而获赠游戏币?  12月12日,记者在南京市29中龙江分校门前作了个小调查。记者采访了10名该中学的学生,有4人表示从未使用过QQ游戏币,另有6名使用过游戏币的学生均认为,游戏币是他们花钱买的。对于腾讯所称的“赠送”说法,一名学生笑道:“哪个要那个道具啊,买一堆‘鲜花’在网上放一天有什么用,是能吃还是能玩啊?买那东西还不是为了换游戏币。”  网站上公然称为“购买”,回应记者质疑时却坚称“交换”,记者不禁要问:腾讯究竟在回避什么?  <STRONG>“抽头”牟利还是“手续费”</STRONG>  如果你在QQ游戏中赢了10万游戏币,你会发现,真正到账的只有9万,有10%被腾讯扣了,玩家们称之为“抽头”。  “抽头”是标准的赌场做法,一般的解释为赌场提供场地等等,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来抵消成本。  对此,腾讯公司郑晓波称,他们抽取10%的费用是“手续费”。记者追问这“手续费”涉及哪些手续时,对方没有提及具体手续,只称因为腾讯提供空间、服务器运转等有一定的成本,抽取10%是来平衡成本等多种费用。  至于Q币换游戏币为1∶10000,而游戏币换回Q币时,为何又变成15000∶1时,郑晓波称数据越滚越大,会超出服务器的运转能力。但这种控制是否一定要以网民的利益为代价呢?  12月14日下午4点,记者打开QQ游戏大厅,看到有220多万人同时在线。这里有多少是在游戏币场中“挥金如土”,我们不得而知,但以220万人之众,假使只有半数人在游戏币场,24小时下来,那价值也可能以千万计。数十万、乃至百万人同时下注,价值百万甚至千万人民币的流量、10%的“手续费”,这一切仅仅是游戏而已?腾讯每天运作成本费用当真以百万计?  <STRONG>假如腾讯“躲”过去</STRONG>  QQ游戏究竟是否涉赌,对此,江苏知名律师杨立宇认为,在我国,博彩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即经营博彩必须经过特殊的行政许可,比如体育彩票的发行。腾讯从事的游戏显然具有博彩性质,腾讯也明显不属于得到特许经营的企业,所以,腾讯经营这种带有博彩性质的游戏,显然有违法的成分。虽然以现行的法律法规给QQ游戏的性质下结论有一定的难度,但这个现象应引起法律界严重关注。  此外,带有博彩性质的游戏在网上风行了数年,至今没有得到禁止或规范,相关立法部门、执法部门似乎也有行政不作为之嫌。  有一点值得警醒:如果法律迟迟不能给腾讯的博弈游戏性质下结论,那么,腾讯这种做法,将会给境内的博彩网站很大的启发——他们都可以这样行事:用人民币兑换成网站虚拟物,作为答谢,网站按一定比率“赠送”筹码,用户再用这些筹码进行博弈游戏,网站抽取一定比例“手续费”。  如果腾讯“躲”过了法律的监督,结果可能就是境内博彩网站的风行——结果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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