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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逾五千万网络赌球案宣判 五特点指引打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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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520 发表于 2009-12-15 09: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人导演的宜兴首例网络赌博案,短短两个月时间,在网上的投注赌资额达5000多万元。网络赌博的产业链究竟有何魔力,能够吸引如此巨资?
案起群众举报线索
“2008年9月17日,我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小宇(化名,另案处理)等人在家中使用电脑参与网络赌球,而且数额巨大。”宜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储晓悦介绍说,他们接报后,在无锡市公安局的技术支持下立即展开调查,小宇、王某等人迅速成为侦查机关视野中的犯罪嫌疑人。
2008年9月19日,侦查员在宜兴、湖北等地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裴某等9名涉案人员抓获。
宜兴的“网上庄家”
陈某几年前在南京一家卡拉OK厅唱歌时认识一名人称“张哥”的赌博网站代理。2007年下半年,陈某从“张哥”处得到了两个赌博账号,信用额度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从而成为境外赌博网站“金沙”网站、“大家乐”网站南京一级代理下面的宜兴总代理(二级代理),他和“张哥”约定了输赢分成比例为2∶8。成了宜兴方面的“网上庄家”后,陈某把喜好赌球的小舅子王某迅速发展为三级代理,并约定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的输赢分成比例为2∶3∶5。之后,王某又发展了小宇、小强、小杰等人为下线会员。
考虑到结算时的面子问题,王某找到了经营着一家小茶室的裴某,因裴某欠着他的钱,自然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裴某成了王某的“账房先生”,负责向会员提供赌博账号、上下线结账等事,期间他并没有任何获利,倒是无奈间成了帮助犯。他首先在非法网络赌博平台取得赌博账号,再将这个账号转给下级代理,以此类推。会员进入后,只要和发展他的人商量好参赌的“信用额度”,无须支付一分钱,就可以上网赌博。下注的筹码就是网站设置的虚拟货币,码量就是其承诺的“信用额度”。
“张哥”代理的“金沙”、“大家乐”两家境外赌博公司提供了他们喜欢的足球和篮球等玩法,赌博公司以国际足球赛事输赢设置赔率供赌客进行赌博。2008年8月至9月间,正值奥运赛事,小宇、小强等会员在“金沙”网站上赌博投注额为人民币49827713元,在“大家乐”网站上投注额为人民币8125140元。
一般,会员的虚拟赌资是与代理一周结算一次,虚拟币与现金成1∶1兑换。
“一个星期的时间,有的参赌人员在不经意间可能输几百万甚至更多。因为赌博的时候都不是现金,而是虚拟的信用额度。极具诱惑性,很容易发展众多的参赌人员,而且赌博额度大。但是,在每周结算时,就要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了。”担任此案审判长的王兴鹤法官说。宣判结束后,宜兴法院副院长郑东介绍,随着经济波动,赌博之风又有所抬头,从今年受理的赌博案件来看,主要呈现五大新的特点:一是首现跨境网络赌博现象。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赌博机构勾结,取得代理权,通过互联网账户链接境外服务器,组织他人通过网络投注参赌,从中抽取洗码费;二是企业主聚赌日益普遍。一些企业主由于近两年经济不景气,对实体投资的信心和热情下降,于是倾向投机,定期组织圈子成员,聚众赌博;三是赌博引发其它类型犯罪。因赌博引发了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同时,赌博还为一些黑恶势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四是赌博窝点隐蔽性和流动性增强。为逃避侦查,赌博犯罪往往将赌场设置在较为隐蔽的地方,赌博窝点也从城市中心向偏僻的农村转移;五是赌博额度越来越大。从以往的“小来来”到以“二八杠”、网络赌球等形式豪赌,一场赌博动辄输赢数百万元。(丁国锋 吴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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