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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公检法转制:两支铁警纳入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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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以后 发表于 2009-12-15 09: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日上午,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署移交协议,被转制的两支铁警队伍分别命名为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铁道建筑公安局,其将按照属地原则在地方行政区域执法,市公安局执法权限之外的工作不再承担。
新转入的两个公安局将在待遇等方面享受市公安局民警的待遇。知情人透露,两个公安局的民警人数为数百人。
两公安局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纳入市公安局体制内,现在市公安局各职能部门已与两个公安局开始对接。
目前全国共有7万余名铁路民警。北京铁路公安局目前下辖3个处,分别是北京、天津、石家庄铁路公安处。除了铁道部工作人员为公务员外,其他各局、公司均为铁路职工待遇。
知情人称,还未转制的铁警目前的工资还是铁路职工工资,但是比一般铁路职工工资略高,现在尚不清楚全部人员的具体转制时间,但是听说明年1月份所有铁路警察将有望享受公务员工资待遇。 (田北北)上世纪80年代,铁路司法系统又分别成立了三级体系,司法自成一体。尽管学术界对此发出了质疑,但在当时“严打”和铁路治安状况差的背景下,这样的声音未被重视。
尽管在业务上也接受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但铁路司法系统赖以生存的条件都来自“铁老大”。除了在行政、人事关系等方面归同级铁路部门领导,该司法系统的办公经费、工资、福利待遇均出自各级铁路部门。铁路司法系统像是铁路部门的下属单位,而其工作人员也拥有双重身份,既是法官、检察官,又是铁路职工。
当铁路系统在市场经济下向企业逐步转型时,其与外界单位的纠纷仍指定铁路司法系统处理,难免出现偏袒铁路的结果。要求剥离铁路系统公检法的呼声再度响起。
铁路司法改制势在必行
1987年,“两高”联合发文,撤销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和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这被广泛认为是铁路司法体制改革的起点,但改革迈出的下一步却是在22年后。
22年来,经铁路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结果,也引发了民间对“铁路办司法”的不满。收取退票费、铁路不提供发票等系列公民起诉铁路局的案件,大多以公民败诉告终。当公民选择到当地法院起诉时,铁路部门又会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转至铁路法院审理。
自2005年起,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几乎都有代表联名建议,让铁路司法系统与部门、企业脱钩,纳入国家司法体系,保障司法审判独立。官方也多次强调,铁路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今年7月,国家公务员局、铁道部联合召开铁路公安民警公务员过渡工作会议,部署了铁路公安民警公务员过渡工作。随后,四川、广东和陕西等地铁路警方传来消息,已着手转制准备,干警们纷纷开始复习应对即将到来的考试。今年9月,北京铁路警察也着便装分批参加了考试。
铁警转制的最终方向,在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方“外泄”。在这次“国考”招考中,铁路警察首次被纳入招录范围,成为国家公务员编制。而铁路检察院、铁路法院将划归当地管辖。(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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