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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邀请五名建言学者研讨拆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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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玫瑰 发表于 2009-12-15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14日),建言全国人大审查拆迁条例的五名北大法学学者接到邀请,参加明天由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座谈会,研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
5建言学者获邀参加座谈会
本月7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立法机关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拆迁条例》进行修改。昨天中午,5学者之一王锡锌接到了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电话邀请,要他们明天去参加座谈会,研讨《拆迁条例》。
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教授表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邀请他们参加这次会议,并将主持这次座谈会。北大递交审查《拆迁条例》建议书的五名法学学者分别是沈岿、姜明安、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不过陈端洪因事先安排了其他事务而当天无法到会。另据了解,除了这五名学者,还会有其他学者参加这一座谈会。
对国务院法制办的这种做法,王锡锌表示,“这是比较积极的回应”。王锡锌说,之前通过私下渠道了解到国务院法制办对《拆迁条例》比较重视,“也有非正式的交流”。他也了解到这一条例的修改和废除会面临很大的阻力,但现在全社会都比较关注这一条例和拆迁问题,这是一个契机。
人民日报呼吁修改拆迁条例
此前媒体报道称,国务院正准备修改这个条例,目前已组织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立法法》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王锡锌说,《立法法》只规定了公民有提起违宪审查的建议权,并没有规定立法机关如何回应公民的建议。沈岿也表示,有关部门不一定会开一个先例,对公民的建议要予以回复。
沈岿表示,成都唐福珍为对抗拆迁而自焚事件促使他们提出这一建议。《人民日报》12月10日发表“人民时评”称,6年前的孙志刚案废除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希望“悲剧性的个案最终能推动制度的进步”,让城市拆迁立法融入更多现代法治的文明基因,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评论称,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我国拆迁制度就受到质疑,此次如果能顺应民意和法治潮流,对《拆迁条例》中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地方进行彻底修改,无疑是众望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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