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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预算的制定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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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929 发表于 2009-12-21 1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好算清这笔账,不仅仅是给百姓一个交代,更是评价这一年得失、规划下一年发展的重要依据。哪些钱花了?哪些钱没花?哪些钱不该花?都应该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是该花的钱没花,如各项社会保障与公共事业投资,就该问个为什么,更该想清楚接下来怎么花。如果是花了不该花的钱,如各种重复建设和面子工程,也该问个为什么,还应搞明白以后如何避免。
综观我国的实际情况,虽然政府预算的制定和执行都是集思广益的结果,也实现了每年向公众公开。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预算的制定还是执行过程中都存在需要改善之处。
首先,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是分别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审议的,但财政部门提交给权力机关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往往比较粗疏,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也就比较宽泛,不够细致严实,其合理性就不能最大化。
其次,按照目前的财政预算模式,如果不能按期把钱用完,一方面财政有可能把钱收回,另一方面下一年度的预算往往根据前一年度的基数作相应变动。如果上一年的钱没有用完,那么可能造成本单位或者部门在下一年的经费争取中处于不利地位。每个地方、每个部门都希望给自己的财政预算多一些,这可以说是人之常情,但是一个年度的财政预算以上一年度财政支出为依据,用一个公式来套用显然是不合理的。这似乎意味着新年度的预算要高于旧年度的才行,同时也意味着预算内的资金就得想方设法在年内花完。
再者,我国的财政年度,即国家以法律规定为总结财政预算执行过程的年度起止时间,采用与自然年度相吻合的计算方式,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是为多数国家采用的历年制。但是我们应看到,我国的财政预算是在3月初召开的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有近三个月时间的财政支出似乎属于权力机关监管“盲区”,至少是暂缓支出时期;虽然法国、德国等国家也是采用历年制,但他们的立法机关在每年的下半年决定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
从某种意义上说,预算就是一个国家国库的钥匙。科学、民主、依法发挥这把钥匙的作用,让国库的钱花得值、花得好,就需要严密预算编制,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使用,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预算执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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