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68|回复: 0

辩护律师申请异地审李庄案:受害者不能审判加害者

[复制链接]
厚街肥仔 发表于 2009-12-22 13: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前后,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均高度关注。
律师称检法机关与该案有利害关系
在送达法院的申请书中,高子程称,李庄案发,源于作为辩护律师的李庄认为,龚刚模自称卷宗证据显示该案存在刑讯逼供、证据矛盾等问题,遂建议龚在庭审时陈述或演示刑讯逼供过程,并申请伤情鉴定。
高子程称,李庄案的侦查机关,与龚刚模案中被指涉嫌刑讯逼供的侦查机关,为同一侦查机关。如庭审证明刑讯逼供难以排除,且伤痕鉴定证明龚刚模伤痕确系刑讯逼供所致,侦查人员可能涉嫌刑讯逼供犯罪。那么,本案庭审结果必然在李庄犯罪和侦查人员涉罪间二选其一。所以,李庄案庭审结果与同为李庄案及龚刚模案侦查机关存在利害关系。  
高子程指出,依照司法程序,起诉李庄的公诉机关,与起诉龚刚模的公诉机关,同为重庆市检察院辖下检察机关。所以,本案庭审结果又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存在利害关系。
高子程称,作为重庆一中院辖区内的基层法院,江北区法院审理李庄案,必由重庆一中院二审。所以,李庄案审理结果与重庆一中院同样存在利害关系。
申请书:受害者不能审判加害者
申请书中称,根据检方起诉书指控,李庄伪证、妨碍作证行为,扰乱了重庆市一中院的正常庭审秩序。
高子程认为,根据起诉书指控,重庆一中院为李庄行为的受害者,现由受害者———重庆一中院及其下级法院江北区法院审理加害者李庄,颠覆了刑诉法设置的控辩平等质证辨明是非,法庭居中、客观、独立、公正裁判的法律制度。
申请书指出,重庆市公布的消息称,重庆为李庄案件组建了公、检、法、司联合办案组,这一做法与刑事案件公检法三机关各负其责、互相监督的规定不符。
高子程提出,为避免出现受害者审判加害者局面,江北区法院及重庆一中院均应回避该案审理。
高子程和李庄妻子李艳芳称,坚决支持重庆依法打黑,坚决反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伪证等违法行为。鉴于上述理由,为不影响打黑的公正和客观,本案应移交重庆市以外的法院审理。
高子程表示,近期还将分别向重庆市高院和最高院提出异地审理的申请。侦查细节,甚至还将龚刚模等人的笔录内容提供给新闻媒体,造成李庄在审理前就被冠以“黑律师”、“造假律师”等污名,有关方面有利用舆论引导审判之嫌。
高子程还说,李庄曾告诉他,龚刚模案诉至重庆一中院后,李庄曾应邀与院有关领导及审判人员沟通,李庄认为重庆一中院有关领导未看卷先定性。(记者褚朝新)
  - 进展
李庄坚称自己无罪
律师称将为其“无罪辩护”,并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昨日,李庄辩护人高子程律师表示,他已会见李庄,李庄坚称自己无罪。高将为李庄做无罪辩护。高称尚未收到开庭日期的通知。
律师称会见时两警员守门  
昨日,李庄辩护律师高子程介绍,20日会见了李庄一次,约3小时。会见中,2名看守所警员在会见室门口守候,并要求会见室开着门。李庄情绪正常,坚称无罪,要求异地审理。
高子程称,会见时李庄介绍,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均有警员陪同。
“李庄说,陪同的警察为了防止两人说悄悄话,曾把龚刚模的凳子后移,这样李庄就必须大声说话。”高子程说,会见时,李庄特意提到了这个细节。
李庄否认诱导龚刚模编造刑讯逼供的指控,称龚主动说遭到刑讯逼供,在此情况下,李才要龚刚模翻供。
“李庄说,龚刚模被吊被打这些细节,都是龚刚模说的,他作为律师不可能去编造这些细节。李庄还说,如果龚刚模没有遭到刑讯逼供,他不可能要求法院鉴定伤情。”高子程说,一旦鉴定无伤,不是揭穿了自己?李庄还否认做过眨眼睛之类的暗示。
高子程回忆,会见中,李庄告诉他,最后一次见到龚刚模时,发现龚手腕上有伤痕。龚刚模告诉他,有一次遭到刑讯逼供时,被一名副队长发现并制止。
重庆警方发布消息称,李庄曾给同行发过“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的短信。对此,高子程说,会面中李庄未向其提及。
高子程介绍,根据起诉书,检方指控李庄的证据,基本是证人证言,且基本是媒体已报道过的信息,没有显示录音、录像等证据。起诉书中,也没提及其他证据。境不适便有重度失眠症状加剧情形,更兼肾囊肿、尿酸高、颈椎增生、脂肪肝、突发性心跳过速等疾病。
高子程认为,李庄被控并非重罪,其学历、资历、家庭状况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后,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亦不会影响该案正常庭审。
申请书中,李庄的妻子李艳芳作为保证人,申请对李庄取保候审。
律师感叹节奏快时间短
本月12日,北京康达律所律师李庄被拘。近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从被拘到提起公诉,高子程感叹,节奏如此之快,如此短的时间,“我不知道是否能够保证正常的调查取证”。(记者褚朝新 朱燕)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3 08:13 , Processed in 0.07366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