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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我们共同的期盼[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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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30 12: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聚集全世界目光,牵动华人脉搏的《反分裂国家法》被人大代表们高票通过,中国人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上表现出空前的执着和坚定的决心。中华民族把团结比着生命,视统一高于一切,这是历史传统的积淀,这是人类社会的本能。华夏同源,炎黄同根,一脉相承,骨肉相连,我们没有理由改名换姓,分庭抗礼。南北战争打响的是统一的声音,香港回归,澳门回家诉说的是统一的真理。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是我们别无的选择。没了统一,我们没法向祖先交待;没有了完整,我们要遭子孙的唾骂。  其实,这部非同寻常之法本不该载入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册,因为绝大多数华夏儿女热爱自己共有的家园——中国,分裂祖国不会也不应成为一种认识,更不应成为一股真正的力量。然而,越来越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分裂势力脱胎病毒演化生长以来,迅速蔓延,不断恶化,逐渐成为中华民族身上的一块恶性肿瘤,威胁到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集中表达中华民族的意愿,反映中华民族的呼声,让正义的力量对分裂进行治疗,让沉睡的心灵醒来,让麻木的生命复苏,让邪恶的阴谋破产。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旗帜鲜明地拥护《反分裂国家法》,义无反顾地执行好这部法律。  也许有人提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支持分裂,也许有人拿出许多诱人的馅饼美化分裂,但真理只有一条:完整的家庭才是幸福,浮萍的命运注定悲惨,任何分裂国家和民族的行为都是对中国人民的摧残,都是对华夏文明的扭曲。唯有统一才可强国,唯有完整才显力量,所有中国人应在统一的前提下建设祖国,复兴民族。在国家的建设问题上,每名中国人应各抒已见,各尽所能,为自己的幸福去创造,为社会的进步作贡献。允许有不同的看法,允许有不同的声音,世界本来就是多样,生活也要多彩。只要有利于国家和民族的进步,一切合理的建议和做法都可以存在和发展,任何方法和措施都应在比较和选择中进退取舍。民主和自由是人类的最高价值,和平与发展是社会的崇高理想,所有中华儿女都应在平等友好中解决矛盾和冲突,消除误解和仇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繁荣和进步。任何回避和退出都是对人民的渎职,都是对子孙的犯罪,分裂国家更是犯罪的犯罪。  整部法律短短十条,言简意赅,一目了然。通篇表述的是努力追求和平统一,谈判解决分歧,“两制”保护多样。法律在篇尾第九条提出了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已经发生的分裂,表明对于分裂,全体中国人民愿意作出任何牺牲与之作战斗,并以最终实现统一为终极目标。这是和平方法不能解决分裂的最后选择,这是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底线措施。整部法律追求的是统一,崇尚的是和平,看不到刀光剑影的阴冷,嗅不到横眉冷对的无情,有的只是对和平统一的矢志不渝,只是对骨肉同胞的无限热爱。同胞共乳,手足情深。《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儿女的共同宣言,是祖国统一的定海神针。和平的方式应该一步步变成现实,非和平的方式永远不会发生,因为,统一是我们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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