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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区县领导任用将与依法行政“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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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ngfeng 发表于 2010-1-4 23: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办法规定,依法行政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采取日常检查计分和年终综合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区县的这份依法行政“成绩单”不仅要在内部通报,对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政府,市政府还会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更为重要的是,年度考核结果将提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中设置的考核主要内容涉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共计7项23个主要指标。保障公众知情权情况,建立和落实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等均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采用计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计分方法采取扣分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扣除该项考核指标部分或者全部分值。
此外,考核办法还建立了分数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如果区县政府存在年度依法行政改革创新,以及被行政问责等情况,则将在基础分100分外,给予相应加分或减分。
考核将由市政府下设的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作为专项考核单位。由各专项考核单位通过核查资料、抽查案卷、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适时对区县政府落实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郭爱娣)
·北京: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将全市通报 借以约束基层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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