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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定规矩 盲人或初犯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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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鱼 发表于 2010-1-6 17: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法律规章对违法行为给出的处罚都有一定的范围,有的自由裁量空间还不小。比如在杭州市,从2009年5月1日起,个人通过网络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杭州市政府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依法从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的;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等。
根据杭州市政府的规定,罚款为一定金额的倍数的,从轻处罚低于中间倍数,一般处罚按中间倍数处罚;罚款为一定幅度的,从轻处罚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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