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既往,我们特别关注在过去的一年中,那些具有制度意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那些可能引起立法和司法变革,引起公共政策的改变,检验法治原则,影响公众法治观念,促进公民权利保障的典型个案。 2009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将从以下30个候选案例中产生。三个月以来,我们向全国读者以及知名律师、法律学者、法官、检察官和知名法律援助机构和研究机构发出案例征集,从征集到的一百多个案例中精选出60个案例,再由组委会从中选出以下30个作为最终候选案例。 读者即日起可参与南方周末官网(http://vote.infzm.com/vote/158)线上投票。我们将依据读者投票和千名各界意见领袖的投票,最终选出2009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 “影响性诉讼”工作团队:吴革、董彦斌、张维、任南岩、冯永强、司严严、王东、邢赫臣、胡焕刚、杨鑫鑫、杜玉超、闫创、高寒、曹响、栗志、赵凌、傅剑锋、赵蕾、黄秀丽、杨柳。 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时疑云重重。 图/梁伟驰 1 “躲猫猫” 影响力谁来看守“看守所”? 【案情】 24岁的李荞明在看守所离奇身亡,公安机关解释死因是与同监室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所致,遭到逾万名网友质疑。后调查表明李荞明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故意殴 打致死。8月1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在看守所内故意伤害致李荞明死亡的“牢头狱霸”张厚华、张涛、普华永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 日,嵩明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晋宁县看守所原民警李东明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苏绍录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 盐城“2·20”特大污水案 影响力首例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判处污染环境者 【案情】 江苏盐城一水厂被酚类化合物污染,生产出的自来水不适宜饮用,导致市区二十多万居民饮用水停止达66小时,一度造成恐慌。经当地环保部门初步查明,事故原 因是处于上游的标新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2009年8月14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法院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 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3 “五粮液”,“高了” 影响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度 【案情】 2009年1月,封某等4股民将五粮液和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并请求民事赔偿。之前4人因相信五粮液公司披露的年度报表以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投资五粮液并导致经济损失约25万元。2009年7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之后,证监会对五粮液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稽查至 今,现已发现存在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4河南灵宝“跨省抓捕” 影响力公民批评与诽谤政府的界限 【案情】 在上海工作的王帅,针对家乡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征用大王镇南阳村大片耕地的情形,向河南省国土厅、三门峡国土局、灵宝市国土局进行电话举报,均无结果。 2009年2月在网上贴出“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一组照片,影射当地政府违法征地,引起网络关注,后被当地公安局跨省赴上海拘留,案由为涉嫌诽谤、污 蔑政府抗旱不力。拘留8天后,警方称证据不足,王帅被取保候审。本案引起较大舆论关注。“跨省追捕”成年度热词。后灵宝市政府向王帅道歉,诽谤案被定为错 案。王帅获得国家赔偿,共计783.93元。 5 昆明小学生卖淫迷案 影响力利益博弈忽略未成年人权利保护 【案情】 2009年3月16日,昆明市五华区巡防队员以“疑似卖淫嫖娼”入室抓捕张安芬、刘仕华夫妇及其三个未成年女儿,引发昆明小学生处女“卖淫”案。该案引起 关注的原因除了公民以身体维权的噱头外,更多是由于扑朔迷离的案件事实。有没有卖淫?是不是处女?刑讯逼供与否?谁在嫖娼?是否在网络时代,真相存 疑?2009年12月18日,五华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安机关执法并无不妥,张安芬、刘仕华的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然而两被 告人都坚称无罪,提起上诉。 7 杭州“飙车”案 影响力“富二代”犯罪 【案情】 2009年5月7日晚,胡斌驾车撞飞正横过马路的25岁浙大毕业生谭卓,致谭当场死亡。警方初步调查公布认定车速70公里每小时,肇事车辆是否存在改装、 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引发群议,后专家勘定,当时胡斌车速在84—101公里每小时之间。舆论压力下杭州市公安局就以前的“70码”说法向公众道 歉。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 8 冒名顶替“罗彩霞” 影响力权力与招生制度的媾和 【案情】 2009年3月,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罗彩霞到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意外发现原本考上的大学被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自己蒙在鼓里复读一年。罗彩霞遂以侵犯 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王佳俊、王峥嵘、贵州师范大学等7个单位和个人,但三次申请立案被拒,迄今无果。刑事方 面,2009年10月,此案的始作俑者,王佳俊的父亲邵东县公安局原政委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9 邓玉娇案 影响力普通刑案何以演变为公共事件 【案情】 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消费。女服务员邓玉娇因不从黄德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被邓贵大两次 “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拿出包内的水果刀刺伤邓贵大、黄德智,随后拨打110报警。邓贵大经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手臂受伤。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以涉 嫌故意杀人罪对邓玉娇刑事拘留。此案引起网民关注,巴东县政府应对不当,激发网络更大质疑,一件普通刑事案件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公共事件。6月16日 法院判决:邓玉娇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邓玉娇释放后,由当地政法委负责安排了工作。 10 石首案 影响力群体性事件与政府诚信 【案情】 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石首市厨师涂远高坠楼身亡,警方初步认定自杀。在确定死因、商讨赔偿事宜过程中,警方、死者服务酒店与死者家属分歧严重,后 部分聚集者多次与警察发生严重冲突。当地政府在事件过程中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为尽快平息事件,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了协议书,其中涉及死者家属的刑事免责 内容。然而过后不久,参与本次事件的部分人员被刑拘,10月,石首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死者家属涂晓玉等多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