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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将交提案缓行北京地铁“禁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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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医生h 发表于 2010-1-15 08: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给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下发了《关于轨道交通站内信报发放和停止销售其他报刊意见的函》,函件中称,“除信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须停止一切在轨道交通站内报刊销售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取缔在轨道交通内的报刊发售行为”。
至此,“区别禁报”事件已经持续上演了10天,很多站台原设报摊也被依次清走。多日来,报摊摊主的不满、地铁乘客的抱怨、地铁公司正规卖报“黄马甲”的失业宣言,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昨天(14日),北京市多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纷纷对此事发表意见,建议相关部门暂缓执行禁令。
  >>市政协委员王华民
将交提案建议暂缓执行禁报令
北京市政协委员王华民说,他非常关注这个事情。只让一份报纸发售,显然是不合理的,要么都不发,要么都让发,因为信报也是有经济利益在的,这种区别禁报行为对其他媒体有失公平。
他说,首先,老百姓需要阅读报纸,而且很多人有固定阅读某份报纸的习惯,站台上不让卖报,而只能从地铁站外购买,对市民的习惯是个挑战。其次按照国际惯例,各国地铁也都有类似的书报售卖的地方。第三程序上也不合理,只是市委宣传部一个通知,就禁卖了。地铁是个公共场所,而不是某个单位,不能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买不到报纸了。
若是出于安全考虑,会有更好的方法解决问题。比如1号、2号线站台比较窄,可以相应在高峰时减少售报点,但是没有是不合理的。他已经准备在今年两会上将此问题写成提案反映给市政府,建议暂缓执行禁报令。
>>市政协委员高春锦
赠报行为更易引发危险
市政协委员高春锦去年两会上,就通过提案对地铁免费赠阅报纸提出一些意见。他认为,报纸的赠阅都在早高峰发放,领取者较多,易发生危险。但是站台上买报的乘客相对较少,比较有秩序。
高春锦说,地铁车厢内读书看报是一种文化,取消较有序的卖报行为,而保留有隐患的免费发报行为,可能会导致一批读者流失,进而导致这种文化的消失,这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状况。北京市人大代表王振民认为,禁报令的“函”充其量是一个文件,不是规章也不是法规,更不是法律,显然它的行政程序是有瑕疵的。
王振民认为,像这种将产生社会效应的公共政策,特别是具有限制性的行政规定,是要对公众产生广泛约束力的,那至少应该是一份法律文件。
“还有就是在出台政策前要认真平衡公共安全和公民的自由,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平衡,不能为了安全牺牲公民的自由。”
  >>市人大代表毛铮铮
禁报规定“有点滑稽”
“我确实觉得比较蹊跷,所有的报纸都禁,只开一个口子给信报,显然是不公平的。”北京市人大代表毛铮铮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认为信报的位置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那其他所有的报纸也可以设在这个位置。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擅自摆摊设点才是违法的,但以往所有报纸也是由地铁公司组织的发行队伍统一发售的,显然不是擅自,禁报规定是有点滑稽的。(记者周宇 郭爱娣)
事件回顾:
北京地铁“禁报令”引发质疑 有关部门作出回应
北京地铁公司:未经批准的售报成安全隐患 市民提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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