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02|回复: 0

“反贿选”进海南乡村 中国式民主在“变法”

[复制链接]
后天 发表于 2010-1-25 15: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述关于反“贿选”的法条,出现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中,今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之。
关于上述法条的修改,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提请修法的说明中指出,在历届选举中,存在着宗族、派别、家族、姓氏的干扰和贿选现象,因此增加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处理的规定。
据介绍,在海南省村委会历届选举中,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过多、村民矛盾纠纷不参加投票、宗族派系矛盾严重,阻挠干扰村民投票等原因,造成“两个不过半”的现象。海南有七个市县第三、四、五届村委会选举中就有一百四十二个村委会出现过“两个不过半”的情况。草案因此增加一条款规定经过两次选举后因“两个不过半”致使选举无法完成的,经报请县政府和省民政部门同意后,进行第三次选举,可以不适用“两个过半”的规定,以利于解决村委会选举长期拖延不能顺利完成的问题。
此外,该《办法》还增加了村民委员会在换届选前的村级财务审计规;确保产生一名女性候选人的规定;适当扩大选民登记范围的规定等。共增加了十条,修改二十条。
据介绍,海南省的修法依据是二00九年五月三十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在大会印发的关于修改《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对照表)中,列出了此前已经“修法”的广东、浙江、福建、上海、江苏等省市的有关法条作为对照。
根据二00八年国家人口统计,全国的农村人口逾七点二亿人,占全国人口的五十四点三。据此可以判断,中国式民主“变法”已经从乡村展开。(关向东)
延伸阅读:
降低村官罢免门槛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新看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首次审议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这意味着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将通过修改这部法律,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更充分地保障中国亿万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汤晋苏表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重点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程序、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和完善。>>详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聚焦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依法调查处理破坏选举行为
2009年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继续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等。
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一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详细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18:18 , Processed in 0.07434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