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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否认强奸与保护伞两罪 庭上频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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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灭时间 发表于 2010-2-7 12: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强夫妻被指控受贿1625万,与手下“三大金刚”同台受审;文强频说“不知道”,其妻全盘认罪
昨日(2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重庆六大“黑帮”“保护伞”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
庭审现场,文强夫妇的表现截然不同:文强不断辩称对很多受贿款不知情,是妻子周晓亚收的,周则承认了所有受贿指控。
千万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收受贿赂1625万元。其中,与妻子周晓亚共同受贿816万余元。另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近3100万元,能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尚有1000余万元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公诉人还指控,2007年,文强结识了1986年出生的在校大学生巫某,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其拒绝后,文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巫某发生性行为。2008年,文强又两次利用巫某不敢抗拒心理,在重庆五洲大酒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公诉人指出,强奸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审理。针对4项指控,文强仅承认部分受贿事实。与妻子共同受贿的部分,他称相当一部分自己不知情,是周晓亚收的,甚至没告诉他。而周晓亚态度相反,公诉人问“起诉书对你的指控是否属实”,周晓亚频繁回答“属实”,对受贿也一概承认,且表示都告诉过文强。
文强还辩称,强奸、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是“事实”。至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他自称不知道侦查机关是如何计算其财产的,不好表态。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预计该案将庭审4到5天。
控辩双方
文妻律师曾是检察官“教头”
庭审首日控辩双方表现温和
文强案昨日开审,继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之后,其妻周晓亚的辩护律师倪泽仁首次出现在媒体面前。据了解,杨矿生、倪泽仁两人都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多年。
文强的辩护律师为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资料显示,杨矿生曾在最高检察院工作十年,1998年“出走”成为律师,现为北京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资料显示,倪泽仁曾在公安警察院校担任教官,在法院当过法官,在政法院校担任法律教师,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2001年至2003年,倪泽仁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曾担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退休后成为专业律师。
2月1日上午,倪泽仁还在北京房山区法院代理2008年襄汾尾矿溃坝事故案,他是山西襄汾县公安局原局长韩春喜的辩护律师。当晚,倪泽仁才赶赴重庆。
文强案庭审的第一公诉人,是谢才萍涉黑团伙案和李庄案一审的公诉人幺宁,她的职务是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曾获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昨日的庭审现场,双方都表现得相当温和,暂时没有出现李庄案庭审现场那种激烈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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