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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民工欠薪案件必须当日立案当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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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62 发表于 2010-3-20 14: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太原2月5日电(记者吕晓宇)5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始在建筑、矿山采掘等重点行业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农民工欠薪举报案件必须当日立案当日调查。
从5日开始,山西多部门将联合开展检查,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并保证在春节前将拖欠工资足额支付到位,对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记入用人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在建工程收回施工证,已竣工工程不予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于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企业和劳务承包企业,三年内不得进入山西的建筑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根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山西将对煤焦、建筑等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各用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单位,不得参加新项目的投标。属于外埠企业的,取消其入晋承包工程的资格,并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属于工程项目负责人原因造成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必须无条件支付,并由建设行政部门对其项目经理进行相应处罚;属于分包单位负责人或“包工头”恶意拖欠工资或携款逃匿的,发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先行垫付工资,并由公安部门追究携款逃匿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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