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1888|回复: 4

成都日记12:从杜甫草堂到地产之策

 火... [复制链接]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2-3-13 2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末路过杜甫草堂时,因门票有60元,便未独自拜访,还是留在等亲友来时吧。

; @/ Z, k* ]+ l( K

 

, |! O7 h! p, t( a# x/ k

但一路走来,最让人难忘的,是两首脍炙人口的诗篇。一篇为应景,陆游之《梅花绝句》:“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诗中所云,恰是此时春暖花开之际,虽梅花并未盛开,但红梅白梅相间,白玉兰花也在陆续开放,更有河畔迎春花、无数青草中的小野花,的确让人流连忘返。

; J# m& @- I( ^% ~1 P& S) N

 

0 s6 m4 x. x8 d8 Q- `, H0 h% C

其二则是杜甫在成都旅居期间留下的最为著名的诗篇之一,《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其中最令人难忘的,当属这两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之伟大,此二句,是最典型的写照。

2 ~' p2 q# e; c- P

 

: H" E! }1 h) v3 d \3 G. W

仍然可以想起最初读到这两句诗感受到的震撼。

/ \( [' W; y e" p

 

2 q! g6 U5 q' b9 n; g& h& m

可如今,更让老百姓们震撼的,怕是这居高不降的房价罢!

! X- l# r5 @( b2 Y+ l' S9 z

 

( p0 T! e5 B4 _% n$ w

今年两会期间,好像还有部委级的官员说以自己的工资也买不起房子……则老百姓们,情何以堪?

" L# R' ~! N' k

 

3 c; O7 ~& X9 t& B/ o- q

当年曾在草堂中、在溪水畔逃离战乱的诗圣,又将作何感想?

9 g/ n0 @, @+ R

 

$ ?4 s8 T( Z, h8 S7 J- h9 M) x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大概从2009年起就准备修改,草案也是有了的。但从2005年前后房地产市场的大发展大涨价,一直到今天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忽松忽紧、莫衷一是,老百姓怕是很难知道,到底要怎么改?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买得起房子?

. y- R; m/ V, k

 

$ O; l4 K( L( s0 s, e

要是比较起来,我倒是觉得杜少陵是幸福的,择水而居,是现在好多人艳羡的所在。为了逃离战乱,远赴西川,不也有了安居之所?而今天的城市人,除了可以通过工资赚得一点买不起房子的收入外,还有什么?当我们自己去垒石筑屋时,会发现,普天之下,竟无自己立锥之地!城内,擅建非法;城外,不可侵占农田耕地;水边,不可阻碍防洪泄洪;海边,不可侵权妨碍水产养殖;上山,非自留山即风景区……

) r8 ?/ p+ Q C, p' x

 

; N3 ?4 z1 p- P, o7 |6 Q! |

要是把现代城市人所面临的房产问题、法律问题,拿来问问诗圣,怕是他再也成不了诗圣,心情会跌落到再无一点的诗情。

; u/ m" K+ i" w. K9 @/ P

 

: d) Y, Y6 j* P! b! I, \% \5 ^

所以,是不是拜托有权参与立法、参与修改的“老爷们”仔细的、切实的从百姓的角度想一想,法律到底该如何立、如何改?

* A$ f# [3 e& y2 }: K

 

) X5 y. p9 {- ~: e: I

从1998年房地产改革以来,从结果看,的确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改善了居住条件。但现在的事实也证明,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子,无法再通过类似的房改措施、商品房开发获得居住条件的改善。武断点,截至目前的房产政策,只使一部分人获益而已。

. q/ c& B1 O; ?( x6 ]0 ^+ W& \3 U

 

$ c/ H P% O0 Y& Z. w5 x

自土改结束以后,中国的土地全部属于公有。要么国有,要么集体所有。但是,每一个在中国出生、成长并生存的人,都应该有居住的权利,都应该有居者有其屋的权利。国家收取的土地权利,必须有一部分用以保障居民这一基本权利的实现。作为基本权利,国家理应负有实现之的义务。所以,国家要做的,理应是充分统筹核算,在国家应该并有能力实现的条件下,向居民免费提供用以居住的土地权益,而不是只要有房产、只要进行了房产交易就要收取土地金。

" d: n* F3 D; I) @) F1 ^

 

2 @2 N9 y- K/ q- H9 o* s% }

在这一点上,最晚至1999年时仍然有很多单位搭上了所谓的“房改末班车”,其实是在房改正式开始以前,搞了一次“最后的晚餐”,进行了福利分房。转眼13年过去了,和我大学毕业的时间一样长。而这十余年间,变福利分房为货币化,不仅绝大多数人未得到“货币化”的福利,就算得到相比这飞涨的房价也如同鸡肋。这十余年间发生的不平等,可谓林林总总。而政府对居民福利的漠视态度亦可见一斑。

7 v! u' l; `1 K1 A6 b$ D6 j

 

. h7 R" w) r4 i( r* n+ }

所以,中国的土地制度如果要改,请先给民生以最基本的尊重,而不是唯GDP主义。

志言 发表于 2012-3-15 14: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同!“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责任。1000年了,杜甫的愿望何时真正实现?
溜达的猫 发表于 2012-3-15 19: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才子,科大还不珍惜吗?
 楼主|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2-3-16 01: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肯定不是我,呵呵。
) Z7 K4 O# L: Q/ }$ ?有机会一定拜谒杜少陵和陆放翁之遗踪……
 楼主|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2-3-16 01: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说起房地产政策,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曾说,居者有其所,并不意味着居者有其屋。这话需要分而视之。如果房屋为公有,人事代谢之后,自可由国家重新分配,居者无其屋,我认为并无不妥。但若让居者去租赁其他居者的房屋,则必是贫富差距的又一个写照,是社会不公平的必然结果。
' ?1 m* H8 D- _0 ~; o) v反观今人,在这房子面前,还复有其他的追求么?!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1 23:43 , Processed in 0.07430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