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朱清时一样,梁慧星果然大名鼎鼎,尤其是在法学界。我再次无立锥之地。但好在找到了一个角落,可以用电,又距离喇叭不远,录音是没有问题了。 . w: N, ?- ?& c( E% J$ q; [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确是慕名而来。况且,这个题目也多少有些吸引我,毕竟是法理学课上必讲的内容之一。不过两个多小时下来,多少有些意兴阑珊。 $ R7 ~6 Q3 q. _0 ]% |
因为有全程录音在,具体内容就不多说了。如果能事后找到演讲的电子文稿,我将再补发与此。 6 z' g" |0 Q: U6 [$ c3 G/ f' m" I
多说一句,梁慧星被聘请为川大法学院的名誉教授和兼职博导,我不知道需要支付多少报酬。但,收益是显而易见的,不是么? 7 N0 K- V3 _: k9 h" [
录音的效果大体还可以,用软件作了适当的降噪处理。有缘人拾之。 ( j2 c. p6 m/ k! U; @
2 ~9 x& I& t" } }3 l! d) e! S0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