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
. Q& o. e) ^! {" j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一名学生,学习法律对于我来说有可能是人生当中的一次转折点,记得高考报名的时候,填写志愿,一开始的想法只是当个律师,西装革履,受人尊敬,看起来比较有知识,后来经过一顿时间的学习,和在网络上的看到的东西,发现对于法律职业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慢慢的从一开始的迷茫变为现在的坚定吧,下面就让我们来谈一谈我对法律职业的看法吧" {8 X4 J( X: X. ^
人的本身是有欲望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不存在没有欲望的。在当今这种大社会的背景前提下,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难摆脱的或许就是那贪婪的欲望吧,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自己的灵魂,我们从事法律工作最重要的不就是找到自我,完善自我,从自己做起才能做到依法,执法吧。在这里我用拉。封丹的寓言来说明。拉·封丹在人生的最后一篇寓言《法官、医者和隐士》中写到法律职业者的困惑,“第一位圣人亲眼见到财产诉讼过程中人们焦虑的心情和案子的久拖不决,对此深有感触,自愿担任法官审理案子,并不计任何报酬。人世间,他乐善好施,从不聚敛钱财。自从制定了法律以后,人们由于自己的罪恶,把人生一半的时间花费在打官司上,他可能是四分之三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这位法官还以为自己能够彻底根除人类这种疯狂而令人厌恶的欲望呢……(但法官深陷困境),因为没有一个诉讼人感到满意,当事者双方都不服从判决。他们觉得法官的判决从来都不公正。类似的说法使法官心灰意冷”。法官遂求教于隐士。隐士说:“自己要认真总结经验,谁能比你们自己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上帝告诫每一位,首先你需学会认识自己。……看来只有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认真思索才能找到答案。到别处去找寻幸福将是糊涂之至”。法官最终选择了隐士的生活,“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道德经·绝学无忧篇》)。但法律职业主义之问却遗留了下来:这也是镌刻在古希腊德尔斐阿波罗神庙门柱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
) c$ N- }- E* M& \ 我们的法律是否跟政治分离是否跟宗教信仰分离,我们身为法律职业人员有应该如何认识国家颁布的法律。只有了解,认识国家颁布的法律才能更好的为老百姓取得更大的利益,我们的法律是保护广大群体的法律而不是保护一小部分人的法律,说了这些只是想说,法律职业要站在最广的人民群众中去,才会更好的保护我们国家额稳定社会秩序。% [3 L$ S5 ~6 J3 I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职业主义空前发展:法律人在主流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公众及媒体对司法的关注与利用日益增加,诉讼数量持续增长,国家对司法的重视和资源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法律教育的规模以及法律职业的规模和数量均以空前的速度发展。法庭仪式日益正统,法律职业人的素质亦不断提升,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及法传统已然形成。但是现在的老百姓出事之后的第一反应是找我们么,是想怎么走后门,怎么攀附高位者。我们这些法律人员在这个国家构建的法律框架中并不占主导地位。我认为只有认识了自己或许才能改变。法律是我们法律职业人员的信仰,让我们坚定这一份信仰,让这一份信仰永远的传播下去。9 v, w5 [1 ~6 K0 G! b4 `3 q6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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