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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个观点本身,朱教授的说法并非毫无道理,确实像老师你说的,没有民主的法治未必会产生合理的结果。而且我认为即便是民主的法治也未必总会得出合理的结果,可是基于契约的履行和程序的正义,公众可以接受这个结果。! z+ `1 g! @( ]* h ~
但我不赞同朱教授的做法。一个有着很大公众影响力的北大的法学教授,在民众缺乏法治信仰的时代背景下,在新一届政府摆出提倡法治姿态的时期,说出这样一番话是不是欠考虑?相比之下,我更觉得贺卫方教授顶风质疑重庆黑打、维护法治信仰的做法更该被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