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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警方公交车上贴扒手照片引争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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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air8250 发表于 2010-4-5 1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乐清警方供图
????昨天,(浙江)乐清乐成镇车站的200多辆公交车上都贴上警方提醒——提醒单上印有16个人头像,每人都面带笑容。请注意,这些可不是什么先进人物,而是经常出没在公交车上的扒手。
????昨天上午10时许,阮先生乘坐乐成到柳市的公交车时,发现他座位右上方的玻璃上张贴着一张警方提醒。提醒单上面印着16名中年男子的头像,图片下方还印有一行字:“根据警方掌握的信息,以上人员有扒窃嫌疑,如有发现请向特巡警大队举报。举报电话:62507670或110。”
????这个提醒单引起了大家的兴趣,乘客们纷纷讨论开,有人表示自己曾见到过其中几个小偷,个别乘客还表示自己看到过他们行窃。记者发现,这些扒手的照片都非常清晰,而且照片的背景都是在公交车上。
????乐清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的林警官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以来,乐清乐成至柳市、北白象等方向线路公交车上扒窃现象比较严重。短短两三个月时间,就发生了几十起扒窃案。经过侦查,警方发现共有四个团伙在公交车上扒窃。前段时间,警方已成功摧毁2个扒窃团伙。估计是畏惧警方的强力打击,这段时间其他团伙逐渐变化了扒窃时间,或更换扒窃路线。
????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扒手的图像资料都是通过查看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掌握的。这16个扒手分为2个团伙,他们经常三三两两乔装乘客,利用剃须刀片割破乘客口袋或拎包盗窃财物。
????为尽快抓获他们,特巡警大队民警决定将嫌疑人的照片印制成“警方提醒”。4月1日,警方将首批500张提醒单张贴在乐成各线路公交车上,希望群众在发现嫌疑人时能第一时间报案。
????对于民警的做法,公交车司机和乘客都表示认同,表示张贴照片既起防范作用,也可抓到他们。而浙江井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俊表示,公安机关这种做法有利于提高打击犯罪分子,打击犯罪团伙嚣张气焰。但公安机关更应该注重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办理,因为任何人(包括小偷在内)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新华网浙江频道-温州商报 李杨慈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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