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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进屋 是打还是报警 一村民打死小偷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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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bvf 发表于 2010-4-5 19: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现小偷深夜闯入家中盗窃,是该报警等待警方到来,还是自己提着棍棒对小偷进行惩戒?家住(云南)楚雄市鹿城镇河前村委会王家村的唐某发现家中有小偷后,就采取了棍棒“伺候”的方式,结果导致小偷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日前,被告人唐某被楚雄市人民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0000元。
????2009年10月26日凌晨,正在睡梦中的唐某突然听到家里有人在窸窸窣窣翻东西的声音,而且没有开灯,此时家人都正在酣睡,难道是有小偷到家里来了?想到这里,唐某立即翻身爬了起来,悄悄下地操起门后的一根竹棍走出卧室。这时他听到翻东西的声音是从厢房的方向传来,来到厢房外往里一看,只见一个黑影正在翻柜子里的东西,“抓贼”,唐某一边大声喊着,一边冲进屋内,听到喊声的窃贼转身准备逃跑,唐某见状挡在门口,并用手中的竹棍朝窃贼一阵乱打。随后看到被打翻在地的窃贼,只发出哼哼声,不再动弹得了后,唐某叫妻子赶紧打电话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候民警到来。
????盗窃者金某经120救护车拉至楚雄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上午8时30分死亡。经楚雄市公安局法医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检验,死亡原因为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同日,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楚雄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逮捕。死者金某的家属提起诉讼,要求唐某赔偿经济损失合计77109.53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在发现受害人进入自家进行盗窃时,未采取妥善方法进行处理,在明知会伤害受害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还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导致受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的结果,唐某的行为与造成受害人因伤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唐某在案发后主动要求妻子打电话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候公安民警到来,并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唐某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金家安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云南网-春城晚报 王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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