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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黑伞”文强案系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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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xxzhangli 发表于 2010-4-28 12: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4日,文强出庭听取宣判。新华社发  
    ??? 重庆日报连日发文对文强案进行系列报道,现汇集如下:  
    ·“文强案”深度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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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伞”文强--文强的黑恶体系及严重社会后果

  
重庆日报4月22日报道: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及其手下的所谓“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与周晓亚共同受贿449万余元;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文强家庭财产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2007年8月,文强授意他人劝某女大学生大量饮酒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法庭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也分别获刑。  
从文强被正式宣布“双规”到一审宣判,已经8个多月时间,外界众说纷纭,网络上更是版本众多,记者通过详尽的采访,力图让读者更真切地认识文强这把庇护了众多污泥浊水的“黑伞”。

>>详细报道

  

·“文强案” 系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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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审判 大快人心--“文强案” 系列谈之一

  
??? 重庆日报4月22日报道: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表示,审判公开公正,量刑准确,大快人心。  
??? 一审宣判结果之所以大快人心,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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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打击“保护伞” --“文强案”系列谈之二

  
??? 重庆日报4月24日报道:对于为黑恶势力“代言”的腐败官员,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地位多高,终将受到民众的唾弃与法律的惩罚。文强等“保护伞”的落马,警示着官员们,不可再走贪腐这条自取灭亡之路,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用好手中的权力,尽职尽责为百姓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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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福”也是“祸”--“文强案”系列谈之三

  
??? 重庆日报4月25日报道:在文强的别墅里,立有一块镇邪之物———“福兮祸兮”碑。碑的底座为一只巨龟,龟背上还盘绕着一条蛇,碑的正面书写有“福兮祸兮”四字。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强并没有领悟到“福兮祸兮”的真正内涵,未能以此警示自己、规范行为,应验了“福兮祸所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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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认识“功”与“罪”--“文强案” 系列谈之四

  
??? 重庆日报4月26日报道:“文强案”触目惊心,同时也给人以深刻警示: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功”与“罪”,切不可居功自傲,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满足不断膨胀私欲的工具。   
纵观诸多落马官员,在其成长过程中,一般来讲,或多或少地都是有过功劳的,甚至是立下大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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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丧失信仰沦丧道德--“文强案”系列谈之五

   
在他的灵魂深处,共产主义信仰是抽象的、遥不可及的;“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人民币服务”;讲“政治”不如讲“人治”,讲“正气”不如讲“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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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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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涉黑”案件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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