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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检察机关“自清门户”全年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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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2-2 08: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重庆12月1日电(记者
王胜先、黄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12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重庆市检察机关从严治检、执行“十条禁令”,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0名,其中5人被清除出检查队伍。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周忠渝介
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分析近年来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和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研制了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吃请、钱物、娱乐性消费等“十条禁令”。并出台了《重庆市检察机关纪律案件管理办法》,对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统一指挥、集中审查。

    周忠渝透露,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0名。包括关系案、人情案、搞里外通;私设“小金库”;耍特权、利用职务之便占用发案单位交通工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为亲属经商谋利。查处的10人中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人,被清除出检察队伍5人,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周忠渝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需要一支规规矩矩、干干净净、堪当重任的检察队伍。本次毫不手软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并向社会公开。就是要向人民群众表示检察机关对干警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的决心,同时也是对检察干警的警醒。

    周忠渝说,下一步将继续围绕“十条禁令”的执行,突出四方面的查处重点:执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滥用检察权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的案件、侵犯当事人人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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