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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郭万春黑社会团伙覆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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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康乃馨 发表于 2008-12-3 18: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陕西频道12月2日电(记者梁娟)11月25日,陕西省汉中市建国以来最大一起涉黑案件在南郑县人民法院宣判。两名法官轮流宣读5个多小时的判决书,再现了郭万春黑社会团伙的累累罪行。这个曾经称霸汉中、威风八面的黑社会头目及其团伙最终难逃恢恢法网,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  
 
 9506名求职者被骗366万元
    郭万春1964年出生于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共力村,80年代初,还是一个泥瓦匠的他走出农村,到汉中城寻找发财梦。摆过小吃摊、卖过老鼠药、做过药材生意的郭万春为了快速致富,将黑手伸向了和他一样农民工兄弟和迫切需要就业的弱势群体。
    郭万春发现办个职业介绍所收取费用是个快速来钱的道儿。也正如他所料,郭万春办的职介所前来求职的人络绎不绝,他也因引攫取了第一桶金。
    1992年,郭万春和妻子徐丽霞夫唱妇随,成立了桥梁信息部,5年后信息部发展成为汉中市桥梁信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设12个信息分部。经营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信息发布、求职登记、婚姻介绍等。2003年9月,郭万春又注册了汉中市万家科技综合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桥梁公司基本相同的业务。郭万春的团队迅速从一二十人发展壮大到百余名。
    从事信息服务获取收益本无可厚非,然而郭万春却以桥梁、万家公司合法经营资格为掩护,通过虚假信息的发布,诱骗求职人员称提供好职位、高工资,然后安排与求职者应聘不符的工作,遂后求职者不满意后就以违约为由采取不退或少退费用的办法,诈骗广大求职者,获取非法利益。
    郭万春和妻弟徐小军等人在给自己公司员工传授诈骗方法时明目张胆地说,“拉对方下水,给点好处费;”“施加压力,逼其就范”;“软硬兼施,对症下药”;“收费要稳、准、狠”。
    郭万春为更好发挥招工广告的作用,以其所谓的“除枪支、弹药、毒品外,其余能拾钱的都能做”的“大胆创新”的经营理念带头进行虚假信息宣传,引诱招揽广大求职人员上当受骗。郭万春团伙靠这种方式以每年赢利约80万元的速度聚敛着财富。
    郭万春还将受过骗的求职者发展成再去骗人的得力干将。马纪顺、徐庆科、刘树成、王书娟、杨会玲、范扬超、马海福等人,最初也是因受桥梁、万家公司虚假广告的诱惑受骗而应聘到公司,成为郭万春组织实施诈骗活动、增加公司积累、发展壮大组织的骨干分子。
    司法机关查明,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以来,桥梁公司、万家公司利用求职登记、公司招聘、劳务输出、委托招工、代办出国等手段进行诈骗作案,涉及受骗群众9506人,诈骗金额3666126元。受害人涉及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内外应招群众及用工单位。
    被害人陈继明求职被骗后要求退费不成反遭殴打后服药自杀;苏波求职被骗后要求退费无果跳楼自杀;王锐求职被骗后要求退费无果服毒自杀。虽然他们事后得到及时抢救,但身心却从此遭受了严重的伤害。这些被骗群众的钱不能及时返还,也成为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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