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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经济应对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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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之恋 发表于 2008-12-3 18: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上海12月2日电(记者刘丹)对因企业资金链断裂而涉诉的纠纷,上海法院将建立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力争快审快结快执;对诉讼能力较弱且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上海法院将实施司法救助,允许其依法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

    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上海市各级法院积极、慎重处理好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产生的各类纠纷,保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上海部分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业务量下滑等因素,企业减产、停产、破产引发的借款、加工、进出口代理等合同纠纷,以及员工讨薪纠纷等不断增多。

    今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各级法院已出现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引发的上述新问题和新情况。以上海市一中院为例,今年下半年,受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明显增多,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涉及中小企业的传统商事案件上升,涉及大量中小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和进出口代理纠纷等上升势头也十分明显。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上海各级法院大力增强对涉金融危机案件的敏感意识,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对因企业破产、歇业等引发的裁员、工资报酬纠纷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申请执行人自身经营保障的案件,法院将予快速审理和执行。

    此外,上海各级法院还将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对申请破产、请求企业解散的案件,法院将注重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的运用,确保企业退出机制良性运转。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福仁表示:“法院开通绿色通道,目的是为了应对影响日益加剧的金融危机,法院有责任、有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主观能动性,从有利于维护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为服务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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