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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一年摇出400多万元奖金未被领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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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天宫 发表于 2008-12-11 13: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国税局提供的数据表明,认真刮开发票中奖区兑奖的人,并不占很大比重。保存发票,上网登记发票号参与摇奖,最后再到税务局兑奖的习惯,更是有待培养。截至上月底,湖南国税共开展五次发票摇奖,725万元总奖金,只兑出273.8万,兑奖率不到40%(省国税局按兑奖人数计算的结果是43.8%)。
    400多万奖金没有被领走
    去年10月起,湖南省国税局首次举办发票摇奖活动,当期设置奖金总额为125万元,奖励设三档,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20名(各奖10000元),三等奖500名(各奖2000元)。首期从14097份发票中摇出521名中奖者,保守估计,每20个人中就可能有1人中奖。
    截至今天,这样的摇奖活动,省国税一共开展六期,前五期累计60万份发票参加摇奖。今天的第六期达到最顶峰,参与摇奖的有效发票数突破22万份,有效期限从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照以往情况看,获奖后来兑了奖的人,只有40%。”省国税局征管处副处长盘海源介绍,由于单张中奖额度小,发票“即开即奖”的兑奖率更低,只有30%左右。
    按规定,兑奖需要在摇奖结果公布后30日内进行,不少未及时行动的获奖者,因错过兑奖期限而只能遗憾地被视为自动放弃。也就是说,一年以来,湖南国税有400多万元已经摇出的奖金,最终没有被领走。
  原因:未留联系方式、发票丢失、不便捷
    发票摇奖奖金兑付率不高,原因何在?
    省国税局分析得出两个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中奖消费者未能及时关注中奖结果公告,也未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一是消费者因保管不善遗失了中奖发票,无法兑奖。
    相比起来,“即开即奖”的情况似乎更“惨淡”,到上个月底,湖南对中奖的121,349名消费者兑出2,065,850元奖金,有效中奖率不到1%。盘海源认为,这个更好理解,首先,一部分纳税人(也就是超市、商场)不愿代垫奖金,消费者兑奖必须得去相关的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这让有些人觉得不够便捷。其次,由于票面中奖概率较低,很多消费者在见多了“纳税光荣”字样后,慢慢不再习惯拿到发票后刮奖。
    不习惯刮奖,不习惯在消费时索要发票,这正是税务部门所不乐见的。省国税局征管处统计到的数据是,尽管今年前11个月全省纳税人开票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3.68%,但开票份数较减少2.54%。
  提高布奖率,奖励举报人
    盘海源坦承,“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目的就是要培养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习惯。”
    这样既保障消费者自身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实现对税收的控管,增加国家收入。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规范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杜绝假发票,堵塞财务漏洞,规范经济秩序。
    为改变目前这种发票中奖兑奖率低、消费者索取发票不积极的状况,省国税局采取四大措施:
    一是提高布奖率,扩大中奖面。将过去刮刮奖2.9551%的布奖率提高至3.95%,每一百份发票的平均中奖金额达56元,中奖机会大大提高。
    二是对大型商场、超市进行税控改造,全面开具税控普通发票,取消手写发票。
    三是建立税控发票真伪网上查询平台,消费者或企事业行政单位财务人员将可对发票的开具日期、发票号码、开票金额等票面信息输入查询系统,查验发票真伪。
    四是全面实施发票违章举报有奖,对不开具发票、不如实开具发票或有其他发票违章行为的,消费者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查实后给予消费者奖励。(谢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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