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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建议加强网民言论监管引争议 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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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沧海 发表于 2008-12-21 16: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对者认为“监管网民言论恐影响舆论监督”
法院建议加强网民言论监管
建议工信部“采取技术手段”对“人肉搜索”等进行引导  
    昨日(
“网络暴力第一案”
)宣判后,(北
京)朝阳法院以快递形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
司法建议
。建议工信部采取更加有效、适当的技术手段,加强对网民言论的监管。  
    建议指出,张乐奕的“北飞的候鸟”今年1月11日注册并开始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但直至4月2日该网站才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4月23日才获得批准,在长达103天里,该网站脱离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张乐奕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备案的相关规定。

    法院建议工信部督促下级执法单位查处张乐奕的违法行为,并完善互联网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建议工信部加强对网民言论的适时监管,对“人肉搜索”等互联网新生事物进行适时引导。

    在之前的判决中,主审法官在针对天涯网不侵权的判决时表示,网友每天向论坛上传海量信息,虽然网站对文字设定了监控和审查过滤措施,但中国文字丰富多样,网络语言在不断变化,不雅言辞不可能全被纳入监控范围。网站的技术手段也不可能事前逐一审查网友的所有留言。  

“监管网民言论恐影响舆论监督”
司法建议引发争议,有人赞同有人反对     
    昨日,此案的审理过程以及司法建议均通过网络进行了现场直播。“加强对网民言论的适时监管”的司法建议,在网民及部分业内人士中引发了争议。

    互联网公司员工殷先生赞同此建议,他认为,网络与现实社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管,让网友随意发表他人隐私和侮辱言论,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王菲。”

    但媒体工作者陈女士则担忧,如果网民言论被监管,则是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践踏,也会影响到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如果发言被监管了,那‘周老虎’再出现,肯定会成为真老虎!”

    而在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董永森眼中,他所担忧的则是网络侵权的风险和成本太低,难免再度发生类似的案件。

    此外,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刘德良称,目前可通过过滤、屏蔽等技术手段来监管网民发布的违法言论,如黄色信息、指名道姓地诽谤、谩骂等。但姓名、电话和住址等个人信息,未被《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划入侵权范围,而工信部不是司法机构,不能裁定上述言论是否侵权,也就无从监管。
(傅沙沙)
   
网络暴力第一案宣判(图)

   
北京法院建议加强对网民言论的适时监管

    实时报道:自杀博客引发“人肉搜索案”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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