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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消防民警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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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 发表于 2008-12-21 16: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市消防局政委王亚平昨日(18日)对外通报称,龙岗消防大队防火员姚志超因在“12·6”火灾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已被消防局停职,而他也成为12月1日实施《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以来首名被停职的消防民警。据悉,目前已查明共有5人在“12·6”火灾中存在违规行为。王亚平表示,如果发现存在收
受红包行为,将交由纪委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12月6日12时45分左右,位于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石岗村华盛工业区的广兴广泰洋伞(深圳)有限公司厂房3楼顶搭建的铁皮仓库发生火灾。该起火灾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在此之前的11月3日13时30分左右,该厂二层车间因电车缝纫机电线短路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龙岗消防大队及时出警并扑灭。
    王亚平透露,“9·20”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活动。在大排查接近未尾声之时,龙岗消防大队龙岗中队辖区同一厂房在短短33天的间里,连续发生两起火灾,引起市消防局的高度重视,市消防局立即组织防火部门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经初步查实,“11·3”火灾发生后,辖区防火员在火灾调查中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现的火灾隐患未下达法律文书,对该厂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没有进行复查,致使火灾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消除,导致了“12·6”火灾的发生,龙岗中队辖区防火员姚志超在火灾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
    王亚平表示,“12·6”火灾是市公安局颁布实施《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五个严禁》(即“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2号令”)后,发生的一起典型涉嫌违反禁令规定。对此,消防局党委决定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全面介入调查,严格按照“五个严禁”的规定对“12·6”火灾主要责任人姚志超停止执行职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话消防局政委王亚平
    记者:在“12·6”火灾处理结果中,被停职的仅姚志超一人,有没有发现其他人员涉案?
    王亚平:经调查,在此次火灾事故中,涉嫌违反《五个禁令》的除了被停职的姚志超,另外还有4人,其中包括两名副科级干部。因为姚志超是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因此第一时间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其他责任人的调查还在进行中。
    记者:涉案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的问题?
    王亚平:如果民警因为对火灾隐患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首先会将涉案民警停职。随后,纪检监察机构会对民警责任进行调查,如果存在腐败行为,消防局会将情况通报给上级纪检、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如果存在犯罪情况,将追究民警刑事责任。目前,对涉案的5名民警违规违纪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暂时未发现有腐败行为。
    记者:“9·20”大火发生后,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大型排查行动,为什么没有清查出类似的隐患问题?
    王亚平:这种因为防火员失职导致的火灾频频发生,充分暴露了部分基层消防民警对消防隐患思想麻痹,工作责任心不强,我行我素,人浮于事,工作飘浮。民警在基层检查和监管中,对“9·20”大火的教训认识不深,对《五个禁令》置若罔闻,是对工作制度的挑衅。而部分基层管理者队伍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排查力度不够。对失职民警动真格,正是要整顿队伍作风,警醒全局民警。
    记者:12月1日《五个禁令》出台后,划定了半个月的自查自纠期,目前消防局有没有接到民警的自查报告?
    王亚平:截至目前,消防局全局没有一例自查报告,相关部门也没有接到一例投诉,这说明消防民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是不普遍的。此次通报的案例是违反禁令的首例,尽管如此,对消防队伍的管理工作还将继续,不仅要加强对消防隐患的排查,还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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