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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公安工作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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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 发表于 2008-12-22 17: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伴随着30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公安工作走过了一条极不平凡的发展道路。30年公安工作的发展历史,是一部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创新的奋进历史;30年公安工作的发展历程,是一条同时代发展脉搏共同跳动、与我国经济社会共同进步的光辉历程。
  一、30年公安工作思想理念的重大转变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改革开放30年来,公安工作的每一次重大突破、每一次重大进步、每一次重大跨越,都无不发端于思想上的大解放,得益于党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改革开放之初,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实现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决策。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心迅速从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了保卫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针对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等一些思想上的困惑,邓小平同志于1992年春天发表“南巡讲话”,同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中的公安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课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警务保障机制,成为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发展目标。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作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大讨论,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国公安机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执法实践,集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力地推动了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
  二、30年公安工作运行机制的重大创新
    30年来,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公安机关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对传统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
    建立人民警察巡逻制度。改革开放带来了人财物大流动,面对动态社会环境下的流动犯罪和治安问题,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公安部提出,在大中城市组织治安民警队,与武警部队密切配合,昼夜上街巡逻,实现以动制动、以快制快。1985年,公安部要求,省会城市、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要建立由机动车、自行车、徒步等多种巡逻方式组成的治安巡逻网。1991年11月召开的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要尽快完善以人民警察和武警为主体的城市治安巡逻制度。随后,公安部专门出台了《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标志着人民警察巡逻制度正式建立。巡警作为一个新的警种迅速发展壮大,并在防范和打击街面现行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110快速反应机制。要切实提高动态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必须整合公安机关内部资源,实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按照这一构想,1986年,广州市公安局在原110匪警电话的基础上扩大职能、拓展范围,率先开通了集接处警于一体的110报警台。从1987年公安部推广广州经验到1996年推广漳州经验的近十年间,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在全国大中城市得到迅速发展。此后,公安部不断规范110接处警工作,积极推行110、119、122“三台合一”。目前,一个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巡警、派出所为骨干,各警种密切配合的快速反应机制基本建成,动态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进入新世纪,为适应反恐怖斗争的新要求,全国大中城市公安机关又普遍建立了特警队。特警队作为又一个新的警种,迅速成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框架下的一支精锐力量。
    实施派出所刑侦工作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多次犯罪高峰。为了有效地遏制犯罪,公安机关对如何处理打防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提出要大力加强打击和防范两大职能建设。1997年4月、6月,公安部相继召开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和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对派出所和刑侦工作改革进行了部署。改革后的派出所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建立责任区民警负责制,担负起了治安防范和管理的主要职责;改革后的刑侦部门通过建立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实行侦审一体化的工作体制,承担起了打击破案的主要职责。10年来,派出所民警和刑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在打击和防范两个环节上实现了并驾齐驱、比翼双飞。
    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功能和作用的日益扩大,2002年,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实施社区警务战略。2006年中央作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后,公安部随即出台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明确要求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努力构建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社区和农村警务机制。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延伸了公安机关管理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警力下沉、警务前移。目前,全国已建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室17.4万个,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21万名。广大社区和驻村民警扎根社区、农村,认真履行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等职责任务,使城乡警务室真正成为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巩固基层政权的第一层基石。
    实施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有力地带动了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和契机。从2003年开始,公安机关紧紧依托“金盾工程”建设,全面加快了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不仅有效地降低了警务运行成本,提高了打击犯罪、侦查破案能力和行政管理效率,而且引领了公安工作理念的更新和警务运行机制、队伍管理机制的变革。2008年,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变化,公安部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信息主导警务,让警力部署始终跟着不断发展变化的警情走,积极探索调整基层勤务机制,大力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四班三运转等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警力部署的全时空覆盖,基本实现了信息主导下的主动型警务、效能型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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