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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落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规划”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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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沧海 发表于 2008-12-22 17: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公安部党委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的实施办法》,并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办法》分八个部分,明确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项具体工作。《实施办法》既全面体现《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又紧贴公安执法实际,充分体现了公安特点;既保持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连续性,又努力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创造性;既有原则性的要求,又有明确的任务和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为确保提出的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实施办法》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警种要齐抓共管,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公安机关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公安部党委的具体意见,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面对发展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的执法环境、腐朽思想侵蚀和各种诱惑的考验,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必须以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各项公安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之中,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又立足长远,在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上下功夫,有效预防腐败。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以改革统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使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改革措施配套,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执法过程,以执法监督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公安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公安执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进一步得到遏制,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坚持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根本,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创新载体、改进方式、丰富内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突出公安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忠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大力加强执法为民教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对特权思想和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为重点,不断强化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洁从警教育,打牢广大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培养公安民警秉公执纪、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形成公安队伍良好的职业风范。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树立和宣传一批廉政勤政、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2008年-2009年着力宣扬一批在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维稳反恐以及“三基”工程建设等各项公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2009年以学习宣传盖起章同志先进事迹为重点,在全警开展“当党的忠诚卫士,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的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将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公安部每两年举行一次优秀警示教育专题片展评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二)强化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理论纳入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每半年要以生活会等形式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要加强对公安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形成的公安监督工作“六条理念”,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
    (三)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把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安文化建设之中,同部署、同落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创建一批公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创立一批公安廉政文化特色品牌,创树一批公安廉政文化示范单位,深入推进公安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社区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勤政氛围。
    (四)加强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09年制定出台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民警教育培训、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列入公安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落实首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新警培训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公安机关宣传、组织和影视文化、报刊出版等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作用。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推动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公安反腐倡廉制度,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
    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公安执法和队伍管理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一套与国家廉政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相配套、体现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完善党委定期听取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健全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推行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函询、述职述廉制度,推行廉政档案制度。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公安队伍管理和廉洁从警制度。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出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制定《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操作规范》。修订《公安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公安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为龙头,以《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主干,以警衔制度、民警考录制度、督察制度、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为基础的公安特色队伍管理监督和廉洁从警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廉情评价预警机制,科学评价单位和民警廉洁从警情况。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试行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
    (三)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公安机关各执法领域、各执法环节的实体、程序和监督制度。在行政执法方面,细化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制定《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条例》《警用装备监督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等,修订《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在刑事执法方面,制定《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通知家属程序规定》《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工作规则》《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公安机关执法告知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非正常死亡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规定》等。研究建立保护举报人、证人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定《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编撰《公安机关执法大纲》,推出一批执法示范单位,研究建立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枪支使用管理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健全涉法涉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公安厅局长接访制度、部门和警种接访制度。完善对各地信访工作的考核评比,推动建立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严格的公安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大信访事件过错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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