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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阳县认为持枪杀人案与村委换届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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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jqxbrh 发表于 2008-12-25 18: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西省中阳县初步分析认为“12·10”持枪杀人案与村委换届选举无直接关系  
    新华网太原12月24日电(记者晏国政)山西省中阳县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经初步分析,12月10日发生在该县金罗镇尧峪村的持枪杀人案,仇杀的可能性较大,与本次村委换届选举无直接关系。目
前,公安机关已基本锁定了重大作案嫌疑对象,案件正在紧张侦破中。
    中阳县通报称,12月10日2时40分左右,尧峪村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恶性案件,尧峪村村民刘建军在其家中被凶手击中头部死亡。案件发生后,中阳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迅速制订了侦破方案,全面展开案件侦查。同时及时成立了“12·10”专案组。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中,先后出动了警力600余人次,调查走访约2000人,涉及12个县(市、区)。

    刘建军又名刘侯仁,现年45岁,曾任尧峪村第七届村委副主任。经公安人员现场勘验鉴定,刘建军是被散弹枪一类的非制式枪支击中头部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中阳县通报称,刘建军不在本届村委换届选举候选人之列。经调查,在今年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中,刘建军有意参与村主任竞选,但他于2008年5月因非法占地、经济问题等被中阳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不符合《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有关规定,经驻村指导组解释后,其本人放弃报名竞选。

    中阳县在通报中还称,刘建军生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今年6月13日9时许,刘建军与本村村民刘财旺因拆迁矛盾发生了厮打,刘建军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刘财旺左手腕刺伤。当时金罗派出所接报案,受理为治安案件,并委托伤情鉴定,依法进行调查。9月24日出具轻伤的伤情鉴定后,双方向派出所提出和解申请,9月29日双方达成经济赔偿协议。后因在经济赔偿过程以及新的经济往来中产生了新的矛盾,刘财旺又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求对刘建军轻伤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中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建军轻伤害行为立案,但鉴于民事部分已调解,根据有关规定,于11月20日对刘建军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

    中阳县在通报中说,刘建军平日交际比较广泛,与其经济往来的人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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