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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家庭暴力拟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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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雨天 发表于 2008-12-26 20: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修正案(草案)》25日首次提交海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对法律援助的门槛进行了降低,并拓宽了援助的范围。
    海口市司法局负责人说,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并属
于本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二是有充分事实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三是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明确将本市的法律援助标准从过去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拓宽了海口市法律援助的范围,将原来的八项增加到十一项,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暴力干涉婚姻而产生的民事权益;主张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等方面的内容纳入了援助范围。(王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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