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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涉嫌杀死丈夫 一审被判死缓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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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xXrYWS 发表于 2008-12-28 15: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被指控与邻居勾搭成奸并投毒将丈夫杀死,湖北随州女子罗荣被随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昨悉,省高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罗荣现年29岁,1999年,她与当地人张某结婚,婚后一直居住在娘家。2000年2月,两人的女儿出世。

    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书称,2006年10月,罗荣的丈夫到陕西打工。其间,罗荣与同组村民丧偶的黄某交往密切,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还产生了离婚与黄某结合的念头。2006年12月,罗荣的丈夫张某打工回家,被检查出患有腰椎骨质增生,并从诊所开回中药煎服。2007年1月31日22时,罗荣见家人都已睡熟,进入母亲房间取出一瓶杀虫双农药,后又进入厨房,将农药倒入张某次日需服用的中药里。次日清晨,张某喝下中药后,当即出现呕吐、口吐白沫、呼吸困难等症状。罗荣与家人一起将张某送往医院抢救,20分钟后张某不治身亡。事后,为张某开出中药的诊所,赔偿张某家属3万元。

    半年后,张某的父亲认为儿子死因存疑,遂要求公安机关开棺验尸。经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发现,在张某的胃区组织和心脏组织中均检出了杀虫双类农药成分。

    不久,罗荣被逮捕。在公安机关,罗荣供述了杀人过程,但一审庭审时,罗荣对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翻供,不承认与黄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审法院考虑到罗荣与张某的女儿尚未成年,遂判处罗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判决后,罗荣不服判决,以其没有毒害张某,原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均是刑讯逼供所得为由提出上诉。罗荣的代理律师认为,开棺验尸后,技术鉴定只说明死者胃区组织内检出杀虫双类农药成分,并没有验明张某就是因为杀虫双而致死;同时,农药杀虫双毒性较低,对人损害较小,因此,一审法院未能查明张某死因,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了解,省高院受理该上诉案后,要求重新开棺验尸,但遭到张某家属拒绝。12月中旬,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罗荣以投放农药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裁定,撤销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记者蒲哲
通讯员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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