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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防震减灾法删除部分规定 不影响媒体发布震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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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jie114 发表于 2008-12-29 18: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修改防震减灾法删除部分规定
    不影响媒体发布震情信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2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修改后的防震减灾法删除一些规定,并不影响新闻媒体对有关震情信息的发布

    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原来有一个规定,即“新闻媒体应该及时、准确报道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黄建初说,这一规定是一个义务性的规范,而不是授权性的规范。
    地震的震情和灾情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来归口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黄建初表示,媒体在报道震情和灾情的时候,也是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来统一发布。所以删掉这条,实际上并不会影响新闻媒体对有关震情信息的发布。(记者郭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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