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30|回复: 0

杀害内蒙古公安干警宝力格的罪犯今伏法

[复制链接]
lllmsdf 发表于 2009-1-7 17: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6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杀害宝力格烈士的故意杀人犯张兰同公开宣判,200余名人民群众旁听了宣判。
    2007年5月16日,罪犯张兰同来到与其有连襟关系的被害人岳某某家,索要由被害人保管的自家房本未果。中午,岳某某请张兰同在蒙肴酒店饮酒后,一同回到岳
某某家。期间,与岳某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各自睡觉。同日16时许,张兰同醒后,产生行凶报复之念,遂到厨房取一根擀面杖猛击岳某某头部,将岳某某当场打死。张兰同因恐事情败露,便产生杀死岳某某全家灭口之念。18时许,岳某某女儿岳某回家,张兰同用擀面杖从后猛击岳某头部,将岳某打倒在地,又用电线勒住岳某的脖子将其勒死扔在床上,并对岳某进行了奸尸。20时左右,岳某某儿子岳某回到家中,张兰同持铁棍从背后向岳某头部猛击两棍,后用电线将岳某勒死。随后岳某某妻子王某回到家中,罪犯张兰同用擀面杖打王某的后脑部一下,王某跑进西屋。张某某追入西屋,王某与其厮打时将擀面杖夺去,张兰同退出西屋。王某将屋门插住,并打电话报警,罪犯张兰同见状,骑自行车逃回自己家中。
    同日21时30分左右,追捕组侦查员将张兰同堵在家中。张兰同手持单刃尖刀与侦查人员对峙,并以自杀相威胁拒捕。时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的宝力格在强行抓捕罪犯张兰同过程中,张兰同持刀反抗,宝力格左臂腋下大动脉被张兰同用尖刀刺破,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5月17日23时40分英勇牺牲,年仅38岁。
    宝力格牺牲后,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市委书记韩志然都对宝力格烈士家属的优扶工作和学习宣传宝力格烈士等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其先后被追授革命烈士、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兰同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江海瑄)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7 14:32 , Processed in 0.07716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