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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特大劳资纠纷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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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李)你铮 发表于 2009-1-7 17: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千万欠薪何以讨得“风平浪静”
    厦门海沧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特大劳资纠纷案解读
    【“讨薪”路线图】
    老板逃跑→法院介入→财产保全→诉讼调解→政府垫资→劳动仲裁→解除合同→经济补偿→强制执行→债权人
会→破产重组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厦门市星星公司3000余名工人近日已经领取1034.84万元工资及1450万元经济补偿金。该公司所拖欠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公司员工、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情绪稳定,未发生上访、哄抢或其他过激行为和事件,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主动介入,快速提供司法救济,为党委政府依法有序解决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透过事件全程,人们看到的是“法院如何作为”。
    据了解,2008年10月,厦门市海沧区星星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忠国不辞而别,拖欠大批员工工资及上下游关联企业货款、建筑企业工程款。该公司除拖欠3000余名工人9月份以后的工资外,尚拖欠六七百家供应商货款、民间借贷以及建行贷款,总债务约5亿元。经法院组织企业管理层进行资产清点,其有形资产目前仅值2亿元左右,企业明显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老板跑了,扔下一副烂摊子,供货商要债,工人等着发工资,群情激奋,一点就着,随时都可能发生哄抢等过激事件。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作用,提前介入,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成功应对。
    法院启动应急预案安定人心。10月27日,海沧区法院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长傅远平率领法院全体工作人员提前进入星星公司。在采取保全措施的同时,在该公司张贴公告,告知有关各方星星公司目前状况、法院的态度及已经采取的法律措施,有效防止了公司财产被非法转移、侵占和哄抢,为日后执行或破产财产分配以及政府代垫工人工资得到优先偿还提供了有力保障。
    快立快审快执发放工资。3000多名员工上班后,法院按既定编组,在指定区域有序进行人员核对,确认登记拖欠的工资,对双方无争议的劳动报酬纠纷,依法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后,组织调解,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诉讼调解生效后,即时进入执行程序。因星星公司账户无资金支付工人工资,法院及时商请取得海沧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工人工资由海沧区政府财政先行垫付。10月30日,为2017名工人发放首批9月份工资366.28万元;11月6日,为其余1467名工人发放第二批9月份工资229.96万元;11月11日,为3041名工人发放10月份工资计438.6万元。总计1034.84万元。星星公司所拖欠工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先仲裁后解除劳动合同。为减轻负担,星星公司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受理后,海沧区法院积极开展公司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审查、执行、发放等工作。海沧区委专门召开会议,听取该案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决定由区财政先行垫付遣散费用。近日,此案顺利执结,共遣散员工2407人,发放经济补偿金1450万余元。
    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与此同时,傅远平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多次向与会的200余家主要供应商和民间借贷债权人通报公司现状、财产情况,了解债权人意见,安抚情绪。对于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依法有序进行审理,目前星星公司被起诉至海沧法院被判决确认的债务共计584万元。就个别债权人提出的债务重组建议作出积极回应,建议党委政府重视资产重组方案。在重组受阻后,星星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正在努力推动星星公司重建再生。(记者 郭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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