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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向李勇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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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FQCSDs 发表于 2009-1-17 01: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今天(15日)上午举行的总结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为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合议庭审判长李勇记个人二等功,并号召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李勇同志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学习李勇同志的决定》指出,李勇同志在人民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以对人民的赤诚、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工作的
挚爱,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当中。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历年承办案件数量均位列前三名,曾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选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后,他一如既往地发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务实作风,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做出了新的显著成绩。他忘我地投入工作,经常加班到深夜。两年来,不仅承办案件数量一直名列全院前茅,而且在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中,充分发挥了骨干作用,防止和避免了差错。他业务水平高,大局意识强,能够正确把握刑事审判政策,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出现超审限或缠诉缠访。他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阅卷、提讯和参与评议,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宗事实都能做到认真核对、仔细分析,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了合议庭其他同志,感染了身边的同志,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赞扬。

    李勇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先进典型,是最高人民法院广大刑事法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以李勇同志为榜样,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要求,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一流的热潮,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积极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为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做出新贡献,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陈永辉)
人民最高 正义最重
——记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李勇  
    这是位平凡朴实的湖南汉子,寡言少语,平和低调,走在人群中,人们不会多看他一眼,更不会想到这是位手握生杀重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官。但是,在短暂的采访过程中,在他身边同事们的话语中,记者充分感受到一位共和国法官人格的魅力和品格的力量。1月15日上午,在隆重的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和他紧紧握手,授予他个人二等功的荣誉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向他学习。  
    工作是我最大的爱好  
    1987年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后,22年间,李勇始终无怨无悔地奋斗在刑事审判战线上。在湖南高院期间,他就被同事们誉为“拼命三郎”,先后十余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他担任庭长的刑二庭也荣立集体一等功。2001年他曾主审轰动一时的张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从各地挑选从事死刑复核的精兵强将。李勇走上新的岗位,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初来北京,孩子入学、爱人工作、家庭安置均无着落,只好在单位附近租房暂住。他所在的合议庭是受理案件最多的合议庭。两年多来,面对繁重的审判重任和艰苦的生活条件,他没有一句怨言,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心,勇挑重担,忘我工作。作为手握生杀重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他始终坚持以“最高”的标准、“最高”的案件质量和“最高”的效率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

    两年多来,大多数的晚上和节假日,同事们都能在办公室看到他伏案阅卷的身影。每天从早到晚,承办案件,主持合议庭评议,参加审判长会议,阅卷,制作法律文书,经常是夜里十一二点才回家休息。一次,远在湖南的爱人和孩子来北京看他,他却还在办公室忙碌到深夜,庭领导发现后硬是把他“赶”回了家。爱人和孩子对这位“拼命三郎”早已习惯,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记者问他:是什么精神动力让您如此忘我?他没有豪言壮语,只是淡淡一笑:“我没有别的爱好,工作是我最大的爱好。”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近三年来,李勇直接承办的案件总数、指导法官助理协办案件的办案总数、担任审判长交叉阅卷及主持合议的案件总数,三项均列全庭第一。

    案件质量重于泰山
    李勇常说:“我们掌握着生杀大权,案件质量重于泰山。”说起李勇,同事们最为感佩的是他认真扎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他善于敏锐地发现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存在的瑕疵、漏洞。无论是自己承办的案件,还是别人承办的案件,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宗事实都认真核对、仔细分析,善于从细微处发现问题,绝不放过一丝疑点,做到有疑必排,排疑务尽。在一次交叉阅卷中,他从一起其他同志承办的案卷中发现,该案侦查取证环节有问题:一是DNA鉴定书上记载的某些检材的提取与其他证据不能相互对应;二是DNA鉴定意见称:4号检材为“陌生女子所留”、5号检材为“陌生男子所留”,但检验结果却反映:4号检材为男性、5号检材为女性。尽管这一错误并不影响案件的性质,但他还是及时要求补证核查。当地公安机关及时进行了更正,并举一反三纠正了其他案件的类似问题。

    李勇始终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审查案件,对于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和量刑的问题毫不含糊,有时甚至亲自到当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座谈,面对面地摆出证据中的问题,讲明补查工作对认定证据的重要性。与他接触过的地方政法干警常常被他的工作作风所折服。在承办一起毒品案件时,他发现该案虽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被告人在一次供述中曾提到其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四年有期徒刑,卷内没有任何相关材料,侦查、起诉和一、二审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句话。而这一情节直接关系到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李勇当即发函要求补查被告人的前科。经查,被告人确已构成累犯。复核裁定确认了这一事实,依法核准该被告人死刑。

    为充分保证死刑案件质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李勇要求合议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提讯被告人。李勇还注意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不仅针对个案出现的问题,及时与下级法院沟通,起到办案一件,指导一片的效果,而且还定期对辖区报核的死刑案件进行总结,及时与下级法院同志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努力提高死刑案件质量。

    刑事审判也要注意两个效果的统一
    20多年的审判实践使他深刻认识到,刑事审判同样要注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他经常到案发地与有关方面进行座谈,倾听当地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对案件的反响。对需要做民事调解工作的死刑案件,他会与原审法院沟通,请代为做民事调解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有时还利用提讯之机赶至被告人及被害人家乡,直接做民事调解工作,力争使双方当事人案结事了。

    被告人冯某因邻里纠纷持刀行凶致被害人死亡,被判处死刑。在复核期间,李勇考虑到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死亡后家中经济困难,如果赔偿落实,既有利于帮助解决被害人家的生活困难,使两个孩子继续上学,又有利于缓解两家的仇怨。经被告人律师积极做工作,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家属也表示如果赔偿协议兑现,愿意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李勇积极与当地法院联系,了解被害人家属的真实意思,提出不核准被告人冯某死刑的意见。该案最后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慎独是好法官的基本品质
    李勇认为:“慎独是好法官的基本品质。”他说,严于律己是个人品格安全的保护伞,纪律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营养素。他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一心扑在工作上,从不在人际关系上拉拉扯扯,多年来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

    他因工作需要出差较多,为了减少下级法院的接待负担,每次到辖区,不讲究接待规格,不提出额外要求,下飞机就乘车直奔目的地开展工作,有时一天奔波四五个县看守所,每次速去速回。他和合议庭同志总是周末出差,周一从机场直接回单位继续工作。所在辖区是著名的旅游大省,但他几乎没顺道去过旅游点。辖区法院的同志对李勇的作风非常敬佩。

    李勇谦虚平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位善于团结协作的好审判长。他既尊重领导,又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他关心同志,以身作则。遇到同事及家人生病,他第一个打去电话问候,还主动承担同事的工作任务。但是,同志们却从未听他提起过自己的困难。他热爱生活,每天坚持跑步锻炼身体。全庭的联欢会上,他和同志们一起载歌载舞;他忘我工作,但还是尽量每天给上学的儿子做早饭……

    李勇的品质、作风和为人深深感染着每个合议庭成员。合议庭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团结奋进,不仅审结的案件质量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而且全员超额完成刑事审判任务,收案、结案和人均结案数,以及提讯率、审结率均名列前茅,创出了优异的工作成绩。(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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