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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执结2件涉农民工案 曾获吴邦国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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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963ix 发表于 2009-2-2 17: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夕前一天(1月24日),驻马店市农民工贾玉亭从法官手中接过164511元,至此,积压两年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在河南高级法院的督促下,两天内解决。
    春节前夕,河南高院执行局把解决来访当事人反映问题作为节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在春节前得到及时解决。节前的最后三天,河
南高院执行局先后督促办结了两起最高法院督办的案件,使权利人在节前拿到了应得的款项,高高兴兴过春节。
  驻马店房管局拖欠农民工资案获吴邦国委员长批示
    1月23日上午,最高法院向有关省、市高级法院下发了《关于交办吴邦国委员长批示涉执信访案件的通知》,其中有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法院受理的贾玉亭与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处、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案件。接电报后,省高级法院要求驻马店两级法院迅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采取特别措施,务必在春节前执结案件。
  10余万工资拖欠两年多单位解散无人问
    省高院执行局经过核查得知,贾玉亭与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处、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共有两起纠纷案件,一件经过驻马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于2006年6月裁决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处支付贾玉亭工资款123117.75元,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承担连带责任。另一件经过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审理,于2006年8月判决两被执行人返还贾玉亭购房款6万元及利息。2007年2月,驻马店驿城区法院根据贾玉亭的申请,对两起案件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处已于2004年2月被驻马店市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负债较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其所负债务均被法院判决由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承担连带责任。由于驻马店市物业管理处系驻马店驿城区房管局开办的企业,地改市之后的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不愿承担责任,拒不履行义务。驻马店驿城区法院虽然多次执行,也仅执行2万余元。
    节前派专员督办两天时间了解此案
    由于临近放假,为确保案件得到执结,河南高院执行局决定派员到驻马店督促执行,且执行局有关负责人紧盯案件处理情况。
    1月23日晚,驻马店中院依法将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传唤到驻马店中院,通报有关情况,要求驻马店房地产管理局在1月24日前履行全部义务。1月24日上午9:00,驻马店市委政法委再次通知驻马店房地产管理局履行义务。上午11:00,驻马店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筹措到的104511元交到驻马店中院,执行人员当场转交给在场的申请人贾玉亭。贾玉亭看到房管局确实存在困难,主动放弃了仲裁案件的利息。
    在此基础上,驻马店中院还趁热打铁,督促房管局主动将另一案件履行完毕,取得权利人的谅解。下午14:30,驻马店房管局将6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贾玉亭手中,贾玉亭表示了结两案的执行。
    同时,1月23日,在省法院的督促下,南乐县法院以先垫付欠款的情况下,执结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批示的濮阳市正大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记者 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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