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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研究生论坛:法治是什么?(程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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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vKTFON 发表于 2009-2-4 12: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程燎原 (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室教授)
    中国人引进西方法治概念很早,至少从近代开始,但当时对西方法治的理解不准确,有用中国传统法家的理论解释西方法治的味道。建国后,尤其从80年代开始,高扬法治意义的文献要远远多于法治作为一个经典概念的阐释和分析。下面我谈三点看法。
    第一,关于日耳曼人的传统。该文更多讲的是英美的传统,而不是大陆的传统,大陆的传统主要是德国的传统,也即从康德的法治国家到19世纪行政法学家、宪法学家对法治的阐释及二战后,社会法学家对法治的阐释。这个演变是个传统,至少是个分支。
    第二,法学家对法治的分析很重要,但仅仅是一种纯粹的法学家的思考,有多大的功用和价值。我对此表示怀疑,因为法治问题应该放在更广泛的文化思想的背景中加以理解。在这一点上,西方人做的比我们好。比如说政治哲学的问题,西方的法治传统不论是理论家建构的,还是实践家推动的,都有政治哲学的基础。特别是现代的,如哈耶克,其法治理论建立在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基础上。如离开这个背景阐释法治,它能不能适用于中国,生长在中国,我觉得仍是个问题。如一个时代的政治哲学不倡导法治或根本上否定法治,法学家们的法治理论将微不足道。一个时代的主流文化应具有统一性、整合性,在不赞成法治的政治哲学背景下,我们怎么能在学术上弘扬法治。还有关于【写作年份】2002【学科类别】法学理论->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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