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215|回复: 0

湖北林业宣传中心原副主任贪污挪用公款获刑9年

[复制链接]
小杨同志 发表于 2009-2-9 22: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检察官调查20多家单位、30余人,“零口供”破案。昨从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获悉,省林业宣传中心原副主任毛剑,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被该区法院判处9年徒刑。
    2007年7月,洪山区检察院接到毛剑相关案件线索时,举报材料有一尺多厚,时间跨度前后达8年,涉案最少的一笔只
有87元、最多的一笔有几万元。
    接案后,该院检察官曾麟了解到,毛剑已接受过省林业局纪委7次询问,态度非常嚣张,拒不承认所涉问题。为侦破此案,曾麟开始艰苦的大走访,核查成堆的账目。
    调查显示,毛剑6次挪用公款169690元,转到其个人经营的林场用于经营。但毛剑辩称该林场的投资主体是省林业宣传中心。对此,检察官走访了省林业局相关知情人士、合作的村镇等。各方证言证实,省林业局从未委托过毛剑搞集资造林,他也从未将相关经营账目上报,与村里的合同是以毛剑个人名义签的。
    2004年3月16日,毛剑以支付某公司闭路电视工程款的名义,从宣传中心挪用45600元。毛剑也矢口否认。检察官走访工程方,通过到银行核对相关笔迹,一一将毛剑的罪行揭开。
    详细的证人证言,且能相互印证,法院予以采信。虽然“零口供”,但毛剑贪污60600元、挪用公款169690元的真相,仍大白于天下。(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刘明、花耀兰、周晶晶)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5-18 17:30 , Processed in 0.08412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