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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纵容大火的“生产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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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vcmo 发表于 2009-2-9 22: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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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日聚会桌面上燃放烟花酿火灾 15人死(图)

    1月31日深夜,一群年轻人在福建省长乐市区“拉丁”酒吧聚会,在桌面上
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造成17人死亡、24人受伤。这一幕惨剧与4个多月前深圳舞王俱乐部烧死四十多人的火灾事故几乎如出一辙。
    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全市娱乐场所全面整改。这种处理模式此前已屡见不鲜,而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后,为何相同的悲剧仍会在其他地方反复出现?
    造成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是在桌面上燃放烟花者。他们防火消防意识淡漠,激情冲动下不顾死活,玩火自焚,还拖累了其他无辜的性命。
    酒吧经营者也难逃其责。“拉丁”酒吧租用民宅,隔成两层,不仅天花板非常低,还使用易燃的隔音棉,烟花点燃天花板易如反掌。而且,酒吧出口只有一个,门向内拉开,致使发生火灾后一片混乱拥堵中,逃生不畅。所以火灾面积虽不大,但人员伤亡惨重,受难者大部分是窒息而死。
    消防监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行政作为同样有失职之嫌。酒吧违反了诸多安全规定,负责监督的公安消防部门完全可以在消防安全验收中拒绝其经营。工商管理部门也完全可以因之不向经营者颁发营业执照。但事后我们看到,“拉丁”酒吧经营半年多来,一方面一直没有《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另一方面仍然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拿到了工商营业执照。
    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对公共场所安全疏于管理更令人不解。深圳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全国各地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以杜绝此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但此后4个多月时间内,福建省长乐市无疑将置若罔闻,客观上再度放纵了火魔。
    当前体制下,消防工作原则上由地方政府领导、消防部门监管、业主负责。但正如一位专家所言,“政府领导”重在开会,传达文件;“部门监管”重在一阵风似的突击检查;业主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削减消防投入。三者在消防安全方面流于形式主义,留下了消防隐患。
    回顾诸次类似事故可以清晰看到,肇事者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道德意识薄弱,经营者逐利驱动下社会责任失守,主管单位失职,地方政府不作为,一起构成了纵容大火的“生产链”。特别是负有公共责任的消防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失职,大量滋生了消防隐患。其后果必然是消防事故危险长期存在,隐而不彰,等到事故发生才追悔莫及。
    人有病,天知否?不斩断纵容大火的“生产链”,不拆掉火灾事故的“温床”,类似的悲剧依旧会发生,只不过从今天推移到明天、从甲地换到乙地而已。
    各地大火反复发生的现实已经证明,“亡羊补牢”式的执法已无济于事,根除火患必须重建适应新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机制。
    比如,问责制不能总在消防和工商部门迟滞和折扣;消防监管不能一人或一单位包办从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到违法处罚执行的全过程,需要加快推进“查处分离”机制,分立检查、督改和处罚三环节;尽快对包括消防在内的防灾避险教育作出制度安排,比如正式纳入中小学生课程,等等。
    只有通过这种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缺位、错位实行制度重建,才有可能改变当前“人祸不已,火患不断”的被动局面。□文/健君  

《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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