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暂停注册!
查看: 390|回复: 0

不交保费休想贷款 银行强制消费?

[复制链接]
ecsdmvf 发表于 2009-2-16 19: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9日,贺先生从评估公司拿回了办理购房贷款时被强制收取的1055元。保险公司也同意退还贺先生被强制收取的保险费。但作为资深律师a>的贺先生表示,索赔款项并不是他打官司的目的,他最终目的是要求银行废除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 z, C# n6 l7 d& L5 L0 E              贷款买房先交7项费
3 B: ~+ e% s2 w  Q+ l% N  向银行办理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市民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签合同前必须先交纳一笔律师a>费、评估费、保险费等费用,而这些相关的公司都是银行指定的,借款人为了能顺利贷款别无选择。& y4 s3 t4 j/ A2 r  j+ b7 A# {4 F
  贺先生在2003年办理购房贷款时,也遇到了这种情况。但他认为银行此举属于违规搭车收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银行和相关评估公司、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 G* L; D8 N' |, Y( D# d( e! S  2003年,贺先生因购房与某银行广东营业部签订《个人购房抵押借款合同》,贷款总额为14.7万元。合同生效前,银行向贺先生出具一份必须立即交纳的费用清单,其中包括律师a>费、他项权利登记费、查案费、公证费、物业评估费、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费、评估费等7项费用,共计5159元。对这笔费用的合法性,贺先生当即提出质疑,要求银行出具收费的法律、法规依据,但却遭到拒绝,并被告知,如果不及时、足额交纳以上费用,就别想贷款。2 e  y7 e- q' d9 v
              保险业务等均由银行代办$ m7 _0 k  l# h4 q0 p. g$ H
  万般无奈之下,贺先生于2003年4月4日支付了以上费用,但身为律师a>的他多了一个心眼,把所有的合同、单据都复印留存。同年5月7日,银行发放贷款,并将各种收据交给贺先生。这些收费单据分别由广州市德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汇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海珠支公司开具。但自始至终贺先生都没有同这三家公司有过任何接触,全部是银行一手办理。
$ X! T0 u8 y6 I7 ^9 G  2003年8月6日,贺先生向广东东山区法院起诉该银行广东营业部,要求返还非法收取的费用5159元。东山区法院以银行未在收据上盖章,不能证明其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为由,裁定不予受理。贺先生不服,上诉至广州市中级法院。2004年3月25日广州市中院作出维持原裁定的判决。贺先生遂将开具收费单据的其他三家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该案于前日在广东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3 p. m- k5 v, T  a- T' [9 Y
              银行是否构成强制消费?
. ?+ T8 {1 K5 A3 x. {2 _& I  庭后,评估公司、保险公司和贺先生达成和解,均同意退还收取的费用。7月17日下午,评估公司已将款项返还给贺先生。保险公司表示,贺先生拿出保险合同正本即可退款;但正本由银行保存,银行又不愿提供,此事尚在进一步协商中。
  T- S4 W1 N/ Z+ W! N  对此,银行方面认为,所有款项都只是代办代收,单据上都是各公司自己盖章,因此银行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贺先生认为,表面上看是他与其他三家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实际上他只同银行打了交道,是银行的强制中介行为才导致这些费用的发生,因此银行应承担连带责任。
4 ]3 S5 r1 ?5 X& |; B对此,有关法学专家认为,消费者相对于银行处于弱势地位。若银行利用行业优势,指定律师a>、公证等中介,强行要求消费者支付,则构成强制消费行为。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暂停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手机版|微社区|法眼天下

GMT+8, 2024-12-22 22:30 , Processed in 0.09784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